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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民工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15-06-03 10:15
  【摘要】近年来,山东省农民工数量不断增多,政府越来越重视他们的人身保障问题,并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据调查获悉,今后山东省农民工可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据山东媒体报道,山东省人社厅日前会同省住建厅、安监局、省总工会发出通知,要求本月10日起,建筑施工企业对参与建筑项目的所有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要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保险费按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这意味着,建筑企业雇佣的临时性农民工将有自己的项目工伤保险。

  通知还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暂扣或吊销。

  慧择提示:近期山东省各部门联合发布文件,要求当地建筑企业为农民工投保工伤保险,还要上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这一举措能很好地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