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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流孕妇死亡须重视 甲流保险解忧愁

更新时间:2017-08-27 00:31

  甲流孕妇死亡须重视 甲流保险解忧愁

  卫生部通报显示,截至2009年12月7日,我国内地累计报告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4328例,死亡326例。重症和死亡病例中,男性略多于女性,男女构成比例约为58:42。重症病例中,32%的病例有慢性基础性疾病,19%的病例患有肥胖症,7.5%的病例为孕妇。死亡病例中,47%的病例有慢性基础性疾病,18%的病例患有肥胖症,13.7%的病例为孕妇。我国境内重症和死亡病例中,孕妇所占比例与其他国家报告数据类似。

  根据监测数据,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肥胖症患者、孕妇、婴幼儿和老人易成为甲型H1N1流感重症、危重症病例。孕妇身体抵抗力差,患病几率大,再加上怀孕期间忌食一些抗菌素,感冒期间服药对胎儿影响较大,所以很容易导致孕妇加重病情,导致孕妇死亡。

  专家建议,孕妇应当减少或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场所活动,避免接触有流感样症状的人群,可在外出时佩戴医用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清洁。如出现流感样症状,不应等待实验室检测结果,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尽早使用达菲一类抗病毒药物。 同时也可以考虑购买甲流保险来转移风险。

甲型H1N1流感综合保险A计划
专门针对甲型H1N1流感的健康医疗产品,包含高额医疗费用保障。
甲型H1N1流感医疗保险金:20000元,无免赔额;
甲型H1N1流感身故保险金:20000元。

甲型H1N1流感综合保险B计划
专门针对甲型H1N1流感的健康医疗产品,包含高额医疗费用保障。
甲型H1N1流感医疗保险金:80000元,无免赔额;
甲型H1N1流感身故保险金: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