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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持续推进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

更新时间:2017-08-28 15:40
  【摘要】三明市2014年不断加大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养老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效。据悉,三明市居民养老保险综合参保率达98.5%。

  提高基础养老金
  60周岁以上居民每人每月85元
  我市各级政府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列入当地民生工程重点行动计划,不断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2009年试点时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2014年1月起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15元,全市30.3万名60周岁以上居民每年受益5412万元;2014年7月起国家又提高基础养老金15元,我市30.9万名60周岁以上居民每年又增加受益5560万元。目前,每年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可得到政府的基础养老金3.16亿元以上。

  提高缴费补贴
  政府对参保居民每年最高补贴100元
  根据省上规定,我市二次提高参保居民的缴费补贴,2013年1月起政府对参保居民的缴费补贴从每人每年30-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75元,2015年1月起又提高到每人每年30100元。不断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增加积累,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增加缴费年限
  长期缴费的参保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更高
  缴费年限15年及其以下的,每缴费1年月增发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自第16年起按不同缴费标准增发2-5元不等的缴费年限养老金。截至目前,全市68725人享受养老保险的居民,月人均增加待遇6元。长缴多得和多缴多得机制的建立,以后每年增加受益近2万人,长远惠及82万参保缴费居民。
  增加丧葬补助金待遇减轻了家庭的丧葬费用负担政府对享受养老待遇居民去世时,一次性支付20个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截至目前,丧葬补助金为1700元,除沙县外11个县(市、区)共发放丧葬补助金5729人792.3万元。
  加发过渡性养老金提高老农保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保障参保居民的合法权益,我市出台了新老农保制度衔接优惠政策。对衔接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老农保居民,按制度衔接时老农保个人账户积累额适当加发过渡性养老金。截止目前,全市共发放过渡性养老金1737人,月平均每人增加待遇39元。这项政策将惠及10万名老农保参保居民。

  慧择提示:三明市近年来持续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工作,不仅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还提高长期缴费参保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以及政府缴费补贴,为当地居民的老年生活带来了更加充足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