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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灵活就业人员本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

更新时间:2017-08-25 13:12
  【摘要】广大群众若想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则应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调查得知,包头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4月1日起开始缴纳。

  4月1日起,包头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全年缴费6748.2元,医疗保险全年缴费4058.92元(含生育保险359.88元及大病保险100元),总计10807.12元。值得注意的是,因内部数据调整,企业社会保险业务暂时无法办理,4月7日起正常办理。

  媒体人了解到,今年从4月起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近选择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临时工作地社保缴费网点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业务,改变了以往只能到参保地办理缴费业务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养老、医疗两项保险必须在参保人选择的同一个缴费地点办理缴费,两项保险不可在不同的缴费网点办理缴费。”市社会保险费核定稽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全市执行统一的退休工资及住院报销待遇计算标准,不受缴费地点影响。

  另外,享受40、50优惠的人员,上半年截止日期为5月25日。正在办理退休的人员,需缴费至退休审批日期的当月,缴费时需仔细确认补费时间段,避免发生多缴费情况,影响退休时间。“4月1日到3日,我们内部处理2015年1月到4月的五项社会保险差额调整,对企业暂停办理业务,4月7日起开始正常办理业务。”市社会保险费核定稽查中心主任王哲说,灵活就业人员业务办理不受影响。

  在2014年,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全年养老保险费为6369.36元,医疗保险费为3836.68元,生育保险费为339.72元,大病保险100元,养老、医疗保险合计10206.04元。

  慧择提示:自4月1日起,包头市开始进行2015年度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其中,养老保险全年缴费6748.2元,医保缴费为4058.92元。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避免重复缴费,企退人员需认真审核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