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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上调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更新时间:2015-04-03 11:34
  【摘要】自治区向来十分重视群众的生活保障问题,并不断进行养老保险政策的调整。根据调查获悉,自治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85元。下面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具体情况。

  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我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5元。

  据了解,根据今年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精神,中央确定的养老金标准提高15元,即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65元提高至80元。此次调整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实行,惠及全区202万老年城乡居民。在此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十个全覆盖”工程要求,今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再度提高5元。因此,2015年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达到每人每月85元。

  目前,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财政厅已将中央补助资金下拨各盟市,下一步将指导各级经办机构尽快制定工作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及时对涉及的信息系统相应程序模块进行调整。近期还将对各地落实城乡居民待遇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将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增发、补发落实到位。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的老年生活,自治区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5元,并对待遇发放情况进行督查,以确保参保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