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方式来销售保险产品已经成为很多保险公司的病态做法,这种做法是不利于保险公司的长久发展的。真正的符合消费者利益的做法是站在消费者角度,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理性维权。而
前海人寿的做法就是比较正确且符合公司利益的。
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 推动和谐金融消费环境的构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宣传“新消法”规定的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解决金融消费争议的途径,为金融消费者答疑解惑,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内化到管理制度和日常经营活动中。
“新消法”作为本次的重点宣传内容,前海人寿通过官方微信推送了金融消费者权益知识等内容,宣传“新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的“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等权利和纠纷解决途径,告知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方式、解决纠纷的各种正当渠道以及进行投诉的途径;并通过官方网站进行“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内容的展示,普及金融消费者权益知识,引导消费者合法合理、理性有序地维护自身权益,使消费者“明白消费、理性消费”。
在公司内部,前海人寿还通过内部宣传平台内网、晨会及职场大厅与综合金融服务中心大厅的LED屏幕等进行了全面的内部宣导。根据前海人寿统一部署,下设各家分公司分别成立“3·15”活动小组,积极响应“3·15”系列活动宣传活动。
其中,深圳分公司特别组织了“维权现场宣传”活动,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通过现场的横幅、宣传辅助品、宣传手册以及咨询台等方式,向消费者宣传金融消费者权益知识,并在现场进行交流答疑,充分展示保险行业亲民、为民的服务风范。同时,其他分公司也通过发放普及读物、设置展板、制作海报、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帮助消费者提升权益维护意识。
此外,前海人寿还特别成立了“3·15”期间投诉处理工作组,建立投诉处理绿色通道,加大投诉处理力度,积极主动与客户沟通,做好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确保消费者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反馈与解决,维护保险行业的形象。
前海人寿自开业起,便树立了以“客户为先,奉献为本”的经营理念,而对客户权益的维护和对客户满意度的关注更是贯穿于整个经营活动之中。通过本次“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强化了对消费者“权利、责任、风险”的教育,帮助消费者加强权益保护意识,同时也为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客户服务经验。前海人寿今后将继续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并将以更多新技术、新形式的服务体验带给客户全方位多角度的服务感受。
■提醒:
投保时,需要保险公司如实告知的重要事项会在投保单申请书上一一列出。与此同时,投保人也需如实回答投保申请书上所列出的问题。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
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慧择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各方面的内容,以免出错,而如果真的需要维权时也要采取理性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