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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城路街道四举措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更新时间:2015-04-02 11:30

  【摘要】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近日,泉城路街道主要采取四项举措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那么泉城路街道主要采取了哪四项举措呢?

  济南市泉城路街道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两网化”管理试点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人社部、省市人社厅有关“两网化”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充分利用《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登记、书面审查、案件审理等常规工作,充分发挥网上办事功能,所有检查信息实时录入、动态监管,不断完善宣传、服务、监管和维权为一体的工作机制,变突击应对为常年监控、变被动检查为主动服务、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应对及时,完善快速维权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全面监管、全程跟踪、全方位覆盖,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提升硬件配置,基础设施完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面积近400平米,配置监察员办公室、档案资料室、约谈与调解室、投诉接待与咨询服务大厅,设置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窗口,按“两网化”标准建设街道三级网格,硬件设施配置严格落实到位。

  机构人员充实,工作职责规范。街道人社中心具备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三级网格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员3名,四级网格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8名,所有人员均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实现100%持证上岗。明确劳动监察工作职责,熟悉劳动监察工作流程,认真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制度体系完善,保障落实到位。按照“两网化”建设工作标准要求,制定泉城路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三级、四级网格工作职责、监察员(监察协管员)管理制度、监察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制度、网格巡查制度、网格化监管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须知等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对“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内容、监管职责、实施步骤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按制度规范劳动监察工作行为,落实劳动监察工作任务。

  加强网格监管,采集录入准确。劳动保障监察员和监察协管员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原则,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延伸到每个网格内的用人单位,采集和更新网格内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等方面遵守法律法规情况。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开展常规巡视监察,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专查等工作,对用人单位劳动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及时采集更新信息,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增强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将违法行为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泉城路街道主要采取四项举措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即设置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窗口、明确劳动监察工作职责、制定泉城路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制度、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