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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补贴型农险产品条款清理工作火热开展

更新时间:2017-08-27 12:35
  【摘要】一直以来,有关部门都十分重视中央补贴型农险产品的相关发展情况,以便更好地保障群众利益。据悉,中央补贴型农险产品条款清理工作于近日正式启动。

  中国保监会3月30日发布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做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清理工作。

  这份《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清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具体清理对象是指各公司自2007年以来已报备并在使用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条款。其中,种植业品种直接物化成本可采取两种方式确定: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2014年相关数据;二是地方省级物价部门、农业部门或统计部门发布的相关数据。

  保监会称,自《中国保监会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施行之日(2月15日)起至清理后新条款备案编号下发前,所有旧条款停止使用。其间发生的业务可采取保单特别约定等方式开展。对《通知》施行之日前已签发的保单,可按照旧条款执行。

  按照工作安排,各财产保险公司需于4月15日前将2015年农险产品清理目录、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及条款修订对比表以及相关政府文件的正式文件报送保监会,4月30日前保监会完成集中审核和备案程序。

  此外,本次清理时限后再申请备案产品的报备程序和材料要求,继续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的通知》执行。

  慧择提示:近日,保监会发布做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采取有效举措做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清理工作。这将能更好地保障群众利益,有助于推动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