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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多举措推动劳动监察工作上台阶

更新时间:2017-08-27 13:07

  【摘要】为了建立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有效维护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近日,亭湖区主要采取多项举措推动劳动监察工作上台阶。那么具体是哪些举措呢?

  日前,江苏盐城市亭湖区人社会议工作提出“服务‘三移’、促进‘三扩’、力求‘三精’”的要求,该区劳动监察大队结合工作实际,认识再提高,思想再统一,认真落实三个“三”,推动劳动监察工作上台阶。

  突出重点,服务“三移”
  一是基层服务力量“前移”。亭湖区街道二级网格网络覆盖、联通率均达100%,各镇也按要求成立了劳动监察一、二级网格。目前一级网格运行正常,能及时录入辖区用人单位信息、预登记劳资纠纷及调处简单劳资矛盾。二级网格(村居)也已建立,但受基层平台设施、人员的约束,网络联通率低,实际上线运行率不高。为解决这个问题,大队积极采取措施与市监察支队进行技术上的对接,努力使镇二级网络全部上线运行,实现网上信息采集由村居第一时间录入,保证录入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
  二是监察工作“下移”。对照市政府关于市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标准,基层平台10项工作职责之一是协助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今年大队已试行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权限主要放在各镇(街道、园区)的人社服务中心,除劳务派遣单位、中介机构、有编外用工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监察大队进行审查外,大部分用人单位只需要到各自辖区范围内人社服务中心就可以完成书面审查工作,各中心既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单位具体的用工信息,又极大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用人单位。

  做实宣传,促进“三扩”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是人社系统历年来的重点工作,也是监察大队的重要工作。一是将继续实施监察先行的模式,积极主动走访排查企业,宣传《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讲解劳动保障政策,详细了解劳资双方的所急所需,耐心为劳资双方答疑解惑,做到“有问必答、有忧即排”,促进企业准确把握法律政策规定,增强参保意识。
  二是在工作技巧上多摸索。近几年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中,涉及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占60%以上,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除处理职工个人反映的问题外,注重对用人单位整体参保缴费情况进行调查,督促企业依法为全体职工参保,循序渐进,由点及面,扩大范围。

  深思多谋,力求“三精”
  一是精心研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近几年,国家出台了多部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调整规范了用工行为。但在施法用法过程中,发现法律法规规章甚至规范性文件存在交叉、抵触等现象,操作比较困难。《社会保险法》出台后,该队感觉与原有的法律特别是法规在衔接方面出现一些问题,就这些问题多次向省总队、市支队包括法院请示、请教,尽管有些问题没有得到明确具体的答复或指导性意见,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坚持不停探索、研究,便于工作运用。修订后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对原有的内容作了较大的修改与补充,因此必须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认真学习,才能驾轻就熟,得心应手。
  二是提供精准服务。针对三大园区用工密集的现状,开展个性化服务。对发现问题多、投诉举报量大、资金出现周转困难等易发劳资纠纷的企业用工情况展开细致检查,帮助引导相关企业主查找、梳理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交流探讨对策,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协助企业规范劳动保障管理工作,做到“提早介入,教育疏导,快速处理,就地解决”,为劳资双方提供便利。对曾被立案查处的企业,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程度、是否为普遍性、制度性问题以及整改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回访及回访的内容,指派专人跟踪服务并适时上门回访。通过回访评估用人单位整改效果,提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的要求建议。同时及时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用工指导服务,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三是坚持精细化管理。所谓精细就是“精耕细作”,精细化管理就是强调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规范有序、高质量高效益管理。我局今年开展“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就是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1、每个工作人员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要做到精心学习、精打细算、精确定位。具体来说,要树立大局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等。2、认真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将岗位职责、目标任务、业务环节、工作措施精细化,对照问责制度,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到依法、文明、规范,对每一次办案都要细化、每一个步骤都要精心、每一个环节都要精细,使每一个案件都成为精品。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亭湖区主要采取多项举措推动劳动监察工作上台阶,包括基层服务力量“前移”、继续实施监察先行的模式、精心研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坚持精细化管理、提供精准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