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去年7月以来我国多个省市就开始试点
以房养老保险,近来终于出现首款
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据调查得知,
幸福人寿首款
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获批,对此,业内人表示不太看得懂。
3月27日下午,中国保监会正式对外批复了幸福人寿《关于保险条款和
保险费率审批的请示》。这意味着国内首个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终于面世了。
媒体人获悉,在首款产品出炉后,由于专业性较强等原因,不少保险业内人士都表示“不太看得懂”。据了解,幸福人寿有望今日对外发布其以房养老产品的解释说明。
所谓“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
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而这项业务的简称,即通常所谓的“保险版”以房养老。
实际上,早在2013年9月,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就提出,鼓励开展“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
2014年6月23日,保监会正式公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宣布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启动试点工作,面向对象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媒体人注意到,此次幸福人寿的以房养老产品及费率的获批,成为国内首个以房养老保险产品,也结束了自去年7月1日试点开始近9个月时间,没有任何产品推出的尴尬局面。
该保险条款显示,投保年龄要求是60周岁至85周岁。该产品保险条款由合同构成、提供的保障、养老保险金的给付、延期年金等部分组成。
由于产品比较复杂,保监会要求幸福人寿在使用上述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时,应加强销售管理,明确说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解除等事项,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保险合同。同时,该产品还设置了30天的“犹豫期”,这比一般保险产品10天的犹豫期延长了“反悔权”时间。
慧择提示:近日,保监会批复了幸福人寿关于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的请示,允许其推出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为了让更多的人清楚了解该款产品,幸福人寿将发布相关解释说明。这一举措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促进养老形式多样化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