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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动车国五标准实施工作将延缓

更新时间:2017-08-27 08:36
  【摘要】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多,大气污染也愈加严重。在此情况下,广东省开始出台相关治理举措。据调查得知,近日广东省计划延缓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广东省环保厅发布公告,延缓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的时间点,珠三角各地实施时间原则上不迟于2015年12月31日,其他地区不得迟于2016年6月30日。

  广东省环保厅本次发布的《关于做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表示,自今年3月1日珠三角地区对新车执行国五排放标准之后,总体进展顺利,但也碰到了一些具体问题。为进一步扎实、稳妥做好国五排放标准的实施工作,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顺德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国五排放标准的具体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通知明确指出,原则上,珠三角各地实施时间不迟于2015年12月31日,其他地区不得迟于2016年6月30日。并强调,凡之前文件与本次通知不一致,以本次通知为准。

  慧择提示:根据上文得知,近日广东省发布机动车国五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并将延缓实施该项工作的时间点。机动车国五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当地的环境保护,能很好地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