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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全部纳入生育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6 19:34

  【摘要】为了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遂川县医保局不断加快推进生育保险扩面工作。据报道,目前,遂川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已全部纳入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有两部分:一是生育医疗待遇。自参保缴费次月起,女职工就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妊娠和分娩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及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发生的医疗费,以及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医疗费用,也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二是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保险缴满一年便可享受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在医保局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

  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该县医保局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各单位参保,并成立了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征缴工作的领导小组。截至目前,该县机关事业单位已基本全员参保。

  慧择提示:目前,遂川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已全部纳入生育保险,这意味着该县生育保险已实现全覆盖。据了解,生育保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