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信用保险有力保障农业“走出去”
更新时间:2015-05-08 09:03
【摘要】在各方的不断努力下,我国的优势农产品出口规模不断壮大,境外农业的发展不断加速。在此情况下,政策性信用保险积极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达,大力支持农业“走出去”。
从山东大蒜遭退运看质量纠纷引发的出口风险
今年年初,山东蒜农出口韩国2200吨大蒜因为韩国方面质检不合格遭到退运一事引发了各界的高度关注。在此事件中,蒜农遭受了货物退运的巨大损失,并开启了贸易纠纷的申诉之路。在出口运输过程中,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易发生腐烂和变质,因此由买卖双方质量纠纷引发的拖欠、拒收案件高频多发。质量纠纷包括货物数量、品质、包装、农药残留等多方面的质量争议,正是引发拖欠、拒收,导致农产品出口企业无法正常收汇的重要原因。
对此,中国信保有关专家建议,农产品出口企业可以从三方面入手降低因质量纠纷引起的收汇风险:一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货物规格、包装、检验检疫标准、检验机构、质量异议期等利于界定责任的条款,还要关注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地点、争议处理期限等问题,保障自身权益。二是严格执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重量、包装方式等条款出运,避免因自身违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三是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有效规避质量纠纷背后的深层次海外买方信用风险问题。据介绍,从企业实际受损情况来看,很多时候海外买方会因为自身资金短缺或农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等原因以质量问题为借口,拖欠货款或拒收货物。在这种情况下,若企业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而买方又无法提供关于货物质量问题的有力证据,中国信保最高可赔偿农产品出口企业90%的损失。
政策性信用保险有力保障“走出去”农企海外利益
从实践经验来看,随着海外信用风险不断暴露,政策性信用保险作为保障收汇安全、维护海外利益的有效金融工具,正逐渐受到农业企业的青睐。据了解,中国信保作为国家政策性保险机构,可以向“走出去”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两类保障产品,前者可以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以信用证、非信用证方式从中国出口的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出口收汇风险保障;后者可以为境外农业项目投资企业提供因投资所在国发生的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等政治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
从中国信保的承保经验来看,我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地区是亚洲(占全部出口的62%)、欧洲(16%)、北美(12%),主要出口产品为果蔬、畜产品和水产品等。企业的海外农业投资项目多在东南亚、中亚、非洲和南美洲等农业资源丰富的国家),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大豆、棉花、糖料、棕榈油和天然橡胶等。
据中国信保有关专家介绍,从该公司近年承保的农产品出口和境外农业开发项目来看,当前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主要面临以下风险和难题:一是农产品出口的主力军仍是小微企业,龙头企业匮乏,抵御风险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较弱。2013年的海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出口规模在1亿美元以上的农业企业有38家,出口规模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达到1.5万家。二是境外农业合作项目面临的政治风险高,让很多企业望而却步,不敢迈出国门。一方面,农业对土地的依赖性高,土地产权的争议易引发群体冲突甚至政治动荡;另一方面,农业投资所在国大多为发展中国家,政局不稳定、法律体系不完备、投资环境较差、政策多变。三是资金不足成为制约农业企业海外发展的重要因素。大部分农产品出口企业规模小,融资难,且农产品生产季节性和周期性强,对资金周转要求很高;境外农业项目投资金额高,资金回收周期长,企业融资需求普遍较大。而政策性信用保险的风险保障和融资功能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应对上述问题。
云南一家果蔬生产企业在2011年成立之初就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在中国信保的帮助下筛选优质客户、扩大海外市场、获取银行融资,成立第一年即实现出口2490万美元,2014年出口规模超过1亿美元,四年累计获得的出口信用保险项下银行融资超过2亿元人民币。目前,该企业已成为带动当地出口创汇的省级优秀农产品龙头企业,拥有冷贮加工库房5个和水果加工厂1个,逐步形成了“公司+基地+农户+标准+管理体系”的产业化运行模式,有效带动了当地农民就业,改善了农户生活。
政策性信用保险再发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更为积极主动的农业“走出去”战略,并首次对有效利用国际农产品市场和资源提出了明确要求,如“积极支持优势农产品出口”、“完善边民互市贸易政策”、“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支持开展境外农业合作开发”等等,为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拓展境外农业市场规划了宏伟的蓝图。
慧择提示:根据以上内容可知,尽管境外农业合作不断加强,但目前农业的出口仍存在较多的风险。而如今,政策性信用保险能有力保障“走出去”农企海外利益。对此,政策性信用保险再发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为农业的“走出去”提供更多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