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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将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更新时间:2015-05-07 13:36
  【摘要】自去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问题就备受关注,各地纷纷开展相关业务。据调查获悉,近日莱芜市有关部门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不“打白条”。

  3月6日,媒体人从山东省莱芜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莱芜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会尽快出台。各级要确保改革资金足额安排到位,不能“打白条”、“搞空调”。

  近日,山东省政府已经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按照省里规定,莱芜市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也会尽快出台。为确保我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会议要求各级要按照市里确定的时间节点,提前介入,把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各区接到市里的文件后,要立即组织实施。要科学测算,重点搞好待遇水平、基金收支、财政收支这三方面的测算工作,防止出现个别案例、特殊群体的政策遗漏,准确研判改革后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状况,确保新制度平稳运行。要确保改革资金足额安排到位,把改革的资金预留充足,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到位、增加的工资等兑现到位、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资金支付到位,不能“打白条”、“搞空调”。同时要做好改革后养老保险经办管理的筹备工作,完善机构设置,适当充实工作人员,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为顺利开展经办管理工作创造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覆盖所有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建立与企业职工等城镇人员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按照省里“超前研究、及早准备”的思路要求,我市于去年已做了细致的模拟测算,为改革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改革涉及新旧制度转换、待遇计发办法改变,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非常关键。国家决定适当提高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提高基本工资占全部工资的比重。调整增加级别工资,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使工资政策进一步向低职务人员和基层人员倾斜,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基层工作。这次改革与提高相关群体的保障水平同步推出,将提高城乡参保居民、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养老、补助水平。同时,要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近期以来,莱芜市一直在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方案,并将于近期出台有关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当地人社部门指出,各级要确保改革资金足额安排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