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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医保二次补偿惠及1786人

更新时间:2015-03-20 11:29
  【摘要】樟树市向来都十分重视群众的医保报销工作,并积极推出更多的惠民政策。据调查获悉,近来樟树市开展医保二次补偿,公有1786人次直接受益。

  “谢谢你们,太谢谢你们了,还上门帮我报销。”低保对象刘奶奶激动的连声道谢,刘奶奶多年前身体就不舒服,2014年发生住院,花费了66895.55元,在医保局报销了49909.16元,民政部门报销了11000多元,剩下不到6000元,这次樟树市医保局开展二次补偿又补了1197元,自己负担了大概4800元,报销比例总体达到了92.9%。

  为了减轻参保患者自付医疗费用,2015年3月-5月,樟树市医保局结合本市医保基金实际情况,对2014年度医疗费用自付金额较大参保人员开展医保二次补偿。职工医保补偿条件和标准为:医保报销达到封顶人员,在其他途径(大病保险、民政、工会)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超过部分按20%进行二次补偿,最高补偿1万元。居民医保补偿条件和标准为:普通居民经各种途径(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享受免费参保条件发生自付费用的居民,都可以申请二次补偿,补偿金额为自付费用的20%,最高补偿5000元。

  慧择提示:通过上文得知,樟树市为了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看病负担,更好地保障她们的生活,近来积极推出医保二次补偿机制,为千余人带来更加充足的医疗保障,进而提高了她们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