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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宁都县积极推行居民医保二次补偿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6 00:32
  【摘要】近年来,为了解决人们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江西宁都县力推医疗保险政策。与此同时,江西宁都县还从2009年起积极推行居民医保二次补偿制度,这让很多参保人员获益不浅。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切实减轻身患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员的医疗支出负担,江西省宁都县居民医保二次补偿制度从2009年启动以来,连续5年来,深受群众的欢迎,有效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最大限度地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近日,宁都县梅江镇居民谢某,又获得了1万5千多元的二次补偿。她高兴地告诉笔者,她患癌症住院花费近8万元,第一次报销了4.8万余元,加上这获得的1.5万余元二次补偿和大病救助1.3万,总计报销金额接近她自己所付的费用。

  此次补偿的对象为2013年度居民医保报销后,对参保患者全年 “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包括门诊特殊慢性病医药费、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为住院医药费个人负担部分达到5000元以上的,5001元至10000元部分补偿50%,10000元以上部分补偿60%;门诊特殊慢性病医药费和大型检查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达到2000元以上的,2001元以上的部分补偿50%。

  经初步测算,该县今年应支付二次补偿待遇240余万元,将惠及420名城镇居民,人均补助5714.28元,其中最高补助10万余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江西省宁都县居民医保二次补偿制度的开展为患大病居民撑起一片“绿荫”,而且,江西省宁都县还积极调整二次补偿待遇。这些措施,将有利于促进居民医保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