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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领取养老新任务 寄予社会殷切希望

更新时间:2015-04-23 09:39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养老形势愈加严峻,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养老服务中,保险业作为重要提供者受到市场的期待。

  保险业领取养老新任务
  保险与养老的结合,既是一场填补市场空白的商业博弈,更是一个着眼于未来的系统性安排。
  从满足当下需求的老年人保险产品,到前置二三十年的养老保障计划,再到彰显战略投资眼光的养老社区规划,保险业和养老产业具有天然紧密的内在联系。针对这一重要的社会服务业,国务院在去年明确表示支持商业保险成为个人及家庭商业保障计划最主要的承担者,支持有条件的保险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产业投资、公立医院改革和医疗保健设施建设。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说:“在错综复杂的部门利益面前,在追求公平的口号下,商业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一度被长期压抑,如今推动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地位不断提升根本的驱动力还在于商业保险在市场经济中的效率优势。”
  也正是在“效率优势”的吸引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养老保险提出了新任务——2015年,推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继续推进养老保险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同步完善工资制度,对基层工作人员给予政策倾斜。

  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推出基本确定
  在“新任务”中,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基本已经确定可以在年内推出。
  在3月8日举办的“2015年全国两会保险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特别提到,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在今年落地充满信心。他说:“如果这一政策顺利出台,相信对我国商业健康险及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能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今年保监会也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政策早日落地。”可以说,税收优惠一直被业界认为是推进保险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在座谈会上给出这样一组数据:“随着人身险费率改革不断进阶,寿险价格普遍下降20%,覆盖面扩大到264%。从商业寿险这一年的发展来看情况不错。企业年金这部分则要在缴费这个环节加强税收优惠力度。”
  当然,保险界代表委员对于税收优惠的期待不止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孙洁就建议,通过国家制定税收优惠的政策,来鼓励企业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投保长期护理保险,甚至可以把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当中的一部分划转建立长期护理保险。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保监局局长马学平也提出,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需要税收支持,建议扩大税源。

  民营机构渴求一视同仁
  对于税收优惠政策同样渴求的,还有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公司董事长戴皓。作为民办养老机构的代表,戴皓认为,民营机构进入养老产业不应“双轨制”,应一视同仁,享受国民待遇。“当前,养老市场存在公办和民办两种体制。公办的养老机构由政府投资,运营上享受各种税费减免以及财政补贴。而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产业非常艰难,除固定资产投入外,人力成本、能源费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构成的运营成本也非常高。”戴皓举例说:“以武汉一家纯照料型服务机构为例,2014年服务收入仅400万元,而人员工资、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和各种税费的运营成本高达1300万元,净亏损900万元。这还不算设施投资5亿元的收益,如果按照5%的银行利率保守计算,又是2500万元的损失。综合折算下来,这家养老机构一年至少亏损3400万元。”
  对公办养老机构的特殊优惠和补贴政策,直接导致了市场价格的“扭曲”,即公办的养老机构价廉物美、门庭若市,而民营市场化养老机构因成本高而应者寥寥。养老产业也因此出现了一种怪现象,一方面,社会意识到老龄化来临的社会压力,都憧憬着养老产业的巨大商机,而另一方面进入这个产业的社会资本却举步维艰、盈利困难。
  正是意识到养老问题的严峻性和迫切性,今年2月,国家十部委颁发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对民间资本投入的养老服务业起到极大的激励作用。在戴皓看来,民间资本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起步阶段依然艰难,迫切需要参照非营利性机构的政策,才有希望生存下去。

  慧择提示:目前,保险业领取养老新任务,开始积极参与到养老服务产业中。此外,个税递延养老保险推出已经基本确定,以“险”养老期待政策红利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