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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已初显 尚需加快节奏

更新时间:2017-08-26 05:11
  【摘要】随着老龄化步伐的加快,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需要不断调整与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步伐。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加紧推进,成果已初显。

  养老保险改革备受关注
  养老保险改革历来颇受民众关注。从近两年的提案、议案来看,不少代表、委员也将养老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改革的相关问题带进两会。
  在保险体系改革中,养老保险最为基础,也最受瞩目,这一现象并不难理解。数据显示,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人次,老龄化水平上升至17%。随着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如何老有所依,怎样老来得福,成为民众及政府所关心的问题,也影响着下一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民生的保障。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已初显
  作为金融改革中推进较为滞后的部分,保险行业改革从前几年“鲜为人知”成为“人人关心”。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养老保险改革,一直没有脱离公众视野,同时有了实质性进展。
  今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与企业相同的“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将告别“免缴费”时代。酝酿十几年,中途几度搁置的养老保险并轨制终于有了实质性的推进。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与民生保障关系密切的年金保险保费同比增长77.2%,作为养老保险“三支柱”之一,开始对强制性社会支柱进行有力补充。

  改革需加快节奏
  虽然近几年保险行业的改革取得不小的成绩,但必须承认,改革依然任重而道远。在外界看来,养老保险改革虽有所突破,却也难以形容为“值得称赞”。原因显而易见,与民生配套的保险制度远远落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当下必须尽快多条路同时探索。
  如何改变养老保险改革面临的困局?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表示,“双轨制”的结束无疑成为改革过程中一个破除桎梏的举措,也打开养老保险改革的“窗口期”。但该政策何时能够落地,成为当下改革中的重要一步。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建立职业年金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场化和多元化投资运营等。面对外界一直关注的养老保险投资缺位及贬值问题,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将超过3万亿元“沉睡”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唤活”,化解养老可能面临的窘迫未来,乃改革中关键一步。
  除此之外,保险“新国十条”提出,商业保险要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作为鼓励措施,在3月6日召开的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表示,将为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提供EET税收优惠,此举将发挥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作用。据了解,目前个别地区已试点推出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财政部将与保监会研究提出全国性政策。如若成熟,改革的步子将跨得更大、更稳。
  按照《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也成为2015年必须完成的任务。让所有老百姓都享受到改革的红利,让每一个人在民生保障上都能够享受公平待遇,养老保险改革须步步前行、蓄力推进。

  慧择提示: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显现出初步成果。但在实际推进中,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步奏,以更好地保障每一位参保人的养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