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保监会下发《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符合条件的人身险公司可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试点“以房养老”业务。不过,据报道,目前,市场上还没有出现以房养老相关产品。
春节前夕(2月17日),中国保监会官网发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参与以房养老试点的企业自3月1日起逐月上报业务开办情况。
然而,媒体人近日从各家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获悉,尽管保险版以房养老从去年7月开始试点至今已过去8个月,但目前市场上还没有正式推出过一款产品。在此背景下,保监会的上述通知,使得业界关于第一批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即将推出的预期有所升温。
就此,媒体人近日向多家前期有意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进行了咨询。多家公司表示,目前仍在研究方案阶段。去年第一个向保监会报送方案的幸福人寿,其内部一位人士在与媒体人交流时透露,公司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已经修改了很多次,目前还没有得到保监会的正式批文。不过该人士预计,保监会很快会批复(该产品)。
市场尚无相关产品推出
所谓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开办的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其原理是:老年人将其自有产权房抵押给保险公司,每个月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到一笔给付金,老人去世之后,保险公司将房子拿去处置,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再有剩余则归老人的继承人所有。
资料显示,保监会从2014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启动保险版以房养老的试点工作,试点期为两年,面向对象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独立产权的老年人。然而,由于产品较为复杂等因素影响,如今虽然距试点开始已过去8个月,但市场上目前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正式推出“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在此背景下,保监会春节前夕的这则通知,也使得业界关于第一批保险版以房养老产品即将推出的预期开始升温。
按照保监会的最新通知,为了适时掌握试点业务开办情况,要求参与试点的险企自2015年3月起以月报的形式逐月上报以房养老试点业务开办情况。媒体人获悉,险企被要求上报的内容非常详细,对于业务情况更是要求“逐单”统计。统计内容包括住房抵押情况和养老保险情况。
险企多持观望态度
媒体人从业内获悉,此前有7家保险公司参与了保监会关于以房养老的前期讨论,包括幸福人寿、合众人寿、泰康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中美大都会人寿及中宏人寿。
对于方案目前的情况,幸福人寿一位内部人士在与媒体人交流时透露,幸福人寿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已经修改了很多次,目前还没有得到保监会的正式批文。不过,该人士预计,保监会很快会批复(该产品)。此外,据了解,合众人寿已经有了以房养老的工作时间表,预计二季度会向保监会报送具体方案。而平安人寿和泰康人寿目前仍处在研究阶段,还没有向保监会报送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方案)。此外,更多的保险公司暂时选择了观望。
保险版以房养老作为一个新事物,设计难点在哪里?险企因何谨慎?
中国“以房养老”的首倡者,幸福人寿监事会主席孟晓苏此前在接受媒体人专访时曾表示,“这个保险产品比较复杂,其设计的难度在于未来房价涨幅难以计算,与我一起做以房养老产品研究的教授说,现在都已经算坏了两台计算机也算不出来。此外,人均寿命也需要重新测算。再回过来看,虽然全国人口的平均寿命数据有了,但是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这几个地区人口的平均寿命又有可能不同。”
某险企陈先生坦言,现在还没有险企推出此类产品,主要是因为这类业务难赚钱,而且风险还比较大,特别是来自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住宅和商业地产的风险还不一样。总体而言,现在看不清楚这类业务的盈利模式,所以保险公司观望者居多。
某险企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在与媒体人交流时也坦言,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风险比较大,而且目前还没有比较好的转移风险的方式,只能依靠这类业务自身的发展来消耗风险,所以保险公司方面不是特别积极。此外,保险公司在参与以房养老业务的过程中,还面临房地产转让方面的高税收等问题,这无疑会影响到参与者最终的利益。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目前,市场上还没有出现以房养老相关产品,这主要是因为以房养老存在定价风险、房屋有限产权风险、房屋贬值和折旧风险等问题。另外,保险公司对以房养老非常谨慎,多选择了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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