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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六举措为劳动者撑起权益“保护伞”

更新时间:2017-08-27 18:54

  【摘要】劳动者,尤其农民工有时会遇到被拖欠工资、支付劳动报酬不合理等现象,有的甚至被骗倒贴钱财。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近日,洪泽县主要采取六项举措为劳动者撑起权益“保护伞”。

  近年来,江苏省洪泽县劳动监察大队以“保障民生、维护民权”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服务为先、教育为主、双向维权、和谐为重”为原则,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己任。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和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对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及时“亮剑”,做到“有诉必立,有立必果”,筑牢了“防火墙”,为劳动者撑起权益“保护伞”。

  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该县劳动监察大队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缴力度,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筑领域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用工单位工资支付信誉排查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用工主管单位和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进一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累计劳动用工年检1418 户,涉及劳动者4.7万人;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96户,涉及劳动者3.09万人。

  专项检查步步为营。该大队对区域内建筑、使用农民工密集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行业进行了逐户检查,及时消除劳资纠纷隐患。近年来,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154户,涉及劳动者16724人;开展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141户,涉及劳动者5.9万人。

  妥善处理劳资纠纷。依法调解“劳动争议”案件,依规报批企业退休手续,依法报批劳动仲裁案件、工伤案件、“定点药店”。2013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06件,涉及劳动者392人,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定期组织监察人员学习领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从理论上加强执法人员对于依法行政的认识和理解,从思想上树立法治意识,并做到学以致用,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目前,该县取得了“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资格共计17人,全部持证上岗。

  优质服务暖人心。在该大队办公室的墙上,挂着“公正执法,无私奉献”、“秉公执法,人民公仆”、“情系民工,服务群众”等多面锦旗,这些全是农民工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送来的,这些锦旗见证了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走过的光荣岁月,见证了全队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废寝忘食的工作,更见证了他们心系百姓、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该大队通过主动巡查全面了解企业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情况,督促企业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近年来,共发放《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文本和宣传单达1.5万份,真正为广大劳动者维权提供了便捷服务。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由该县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出台了《洪泽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住建、公安、工商、质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负责处理相应职权范围内的工资拖欠问题,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促进了工资拖欠问题的快速解决。该县劳动监察大队积极与住建部门建立农民工工资联合督查机制、工资保障金退还审查机制,与公安部门建立农民工集体讨薪等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应急机制,与法院、检察院建立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机制。2015年1月27日下午,洪泽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陆某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成为洪泽县首例宣判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此举有力地震慑了恶意欠薪的用人单位。

  近年来,该县劳动监察大队共接待来客来访4611人(次),政策咨询3251人(次),受理拖欠工资投诉举报案件120起,帮助6759多名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2785余万元,结案率达到98%以上,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洪泽县主要采取六项举措为劳动者撑起权益“保护伞”,其中包括加大对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缴力度、依法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出台《洪泽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