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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四举措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5-02-16 13:09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与发展,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劳动争议也出现了激增和群体化的倾向,因此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非常重要。据报道,2014年,眉山市主要采取四项举措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4年,四川省眉山市市委、市政府注重源头治理,强化检查监督,实施常态化监管,全年协调处理拖欠工资案件784件,追发工资报酬8635.5万元,涉及12427人,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强化目标责任,实行一票否决。眉山市成立了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印发了《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提出了农民工工资“月月清”和信访“零非访、零聚集、不出事”的目标。该市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纳入维稳目标考核,把不欠薪作为最低工作目标,统筹协调,扎实推进。

  注重排查调处,建立管理台账。眉山市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同时,加强对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的管理,开展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试点,全面执行工资承诺书制度、总承包企业第一责任人清欠责任制度、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目前,全市共对431个在建项目收取工资保证金10637.28万元。此外,全市人社系统注重日常排查,常年坚持进工地、进企业、进园区,采取 “预防在先、注重化解”和“边排查边化解、边化解边处理”的方式,实行季报、月报、半月报、周报制度。眉山市全面建立了排查、调处管理台账,落实包案销案制度,健全维稳预案,依法及时有效调处劳资纠纷。

  加强宣传警示,惩戒违法用工。眉山市通过当地媒体公布了17个市级相关部门和6个区县处理拖欠工资问题的服务电话,通过新农通、党员教育网、人社局网站发送温馨维权信息,在市人社局大门外显示屏、局门户网站上滚动播放维权提示。同时,惩戒违法用工行为,2014年取消了7户劳资纠纷多、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参与评选全市优秀民营企业的资格;在当地媒体曝光了拖欠工资问题严重的3家企业和4名承包人,有效警示企业依法用工。全年,人社部门依法责令整改拖欠工资案件183件,移送公安机关21件,已宣判1件,保持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严格监督检查,敦促限期处理。2014年,眉山市人社部门联合住建、交通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5次,检查企业、建设工地458个,下发建议告知书236份。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市级相关部门和6个区县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实施常态化督查。市监察局强化纪检监督,会同市人社局对16个拖欠工资项目发督办函,督促5个责任单位限期处理完毕,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刚性化。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2014年,眉山市主要采取四项举措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即成立有效化解劳资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公布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处理拖欠工资问题的服务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