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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7 23:49
  【摘要】非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就应该根据责任划分进行赔偿。为了更好地解决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了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下文将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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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残疾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二:死亡赔偿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三:医药费赔偿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四:误工赔偿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五:护理赔偿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慧择提示:以上为您介绍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有残疾赔偿、死亡赔偿、医药费赔偿、误工赔偿,护理赔偿,此外交通费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营养费赔偿、丧葬费赔偿也是比较常见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