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去年7月份以来,
以房养老保险就备受各方的关注,近来又有了新消息。据调查获悉,近日保监会发布规定,今后
以房养老保险要逐月上报成绩单。
在保险业,去年7月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获准试点推行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以房养老保险”)。对于这一新型养老模式,各方看法不一,保监会为了适时掌握试点业务开办情况,要求参与试点的险企自3月起逐月上报业务推进工作。
在春节前,保监会发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统计制度》,要求参与以房养老保险试点的险企详细报送各项经营指标。其中就包括房产类型、房屋面积、土地到期时间、房产估值等基本情况,及房子的贷款本金、贷款利息等。除此之外,险企还需要上报产品开发和销售情况,包括普通生效时间、保单状态、被保险人年龄、原保险保费收入外,还依据以房养老保险特点划分参与型与非参与型两种产品类型,以及养老金领取金额等统计指标。
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空巢老人持续增加,2013年已突破1亿人。农村老年人留守现象突出,2012年约有5000万人。这为保险业推行以房养老制提供了契机,反过来,以房养老也将缓解老龄化这一社会性问题。
事实上,早在2003年,身为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党委书记(现幸福人寿董事长) 的孟晓苏就开始着手“住房反向抵押保险”,即以房养老等相关问题;而其2008年退居二线后创建的幸福人寿主营业务也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与“住房反向抵押保险”息息相关。
去年7月初,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敲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试点两年,其中,为了解决房地产价格波动给参与以房养老的老人带来的影响,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抵押房屋增值采取两种处理方式,即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其中,参与型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非参与型产品则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保险受益人。
不过,对于以房养老,市场反应不一。乐观者认为,未来“4-2-1”结构的家庭 不断增多,房子闲置将成为一种趋势,把房子变现养老成为一种不错的选择;而持不同看法的人则认为,在受传统观念影响,有屋才有家的感觉,抵押房子养老一时难推广,尤其目前房产制度仍实施70年产权,让这以房养老也面临重重困难。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就曾指出,“以房养老”为老年人在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国家帮扶之外,增加了新的选择,有利于盘活房产资源,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但“以房养老”在我国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受传统伦理观念、老年人预期寿命、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的影响,在实施中难免存在制约条件,需要边试点边摸索。
为了扫清以房养老的制度障碍,湖北省政协委员董玉霞也在今年省级“两会”上提交一份落实老年人终身房制度问题的提案,董玉霞说,“以房养老”政策出台近半年,响应实践者寥寥无几,这其中除了老年人思想比较保守、政策还有待观望外,还有很多客观因素,比如70年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因此,董玉霞建议,探索出台老年人终身房产政策或制度,即将“以房养老”的老人房产期限延续到老人去世为止,以此顺利推行用房产抵押养老的模式。
慧择提示:自以房养老试点颁布以来,市场反应不一。为了推动这一
险种的推广,近日保监会发布以房养老保险试点统计制度,并要求保险机构逐月上报成绩单。另外,保监会还对以房养老保险的相关指标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