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保监会排查以房养老 险企暂无成型产品

更新时间:2015-02-26 13:18

  【摘要】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近日,保监会印发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统计制度》。那么该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又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哪些影响呢?

  近日,保监会印发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统计制度》,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住房抵押情况和养老保险情况的21项主要指标进行了统计和排查。

  其中,住房抵押方面主要排查和统计房产类型、房屋面积、土地到期时间、房产估值、贷款本金、贷款利息等指标。养老保险方面主要排查合同生效时间、产品类型、保单状态、被保险人年龄、原保险保费收入、养老金领取金额等指标。

  保监会排查以房养老
  保监会相关人士去年在答媒体人问时表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其业务流程复杂,期限较长,涉及领域广。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将面临较为突出的利率风险、房价波动风险、长寿风险、现金流风险等四大业务风险,同时也将受到房地产政策、税收政策以及法律环境的影响。保监会对此非常慎重,设立了2年的试点期,希望通过试点的方式,逐步积累经验,进一步明确相关监管要求,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该项业务在我国的健康发展。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保监会去年决定仅在个别城市开展试点工作。而近期保监会对险企以房养老各项指标的排查和统计,也是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
  具体来看,保监会此次纳入统计的21项指标中,在养老保险方面,将保单号、合同生效时间、是否期内新增、产品类型、报告期内保单状态、被保险人类型、原保险保费收入、养老金月领取金额等指标纳入统计范围。
  在住房抵押方面,将房产建筑面积、房产类型、土地到期时间、房产估值、预计贷款总额、贷款本金金额、当前贷款利率、贷款利息余额、贷款减值准备金等指标纳入统计范围。
  此外,保监会为了适时掌握试点业务开办情况,要求参与试点的险企自今年3月份起逐月上报业务推进工作。
  事实上,据媒体人了解,在保监会去年宣布试点之前,已经有银行、金融销售公司等非保险机构开展了住房反向抵押业务。尤其是,由于银行在资产评估方面经验丰富,较早的开展了相关业务。
  和银行推出的反向抵押业务相比,由保险公司开展老年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其最大特点在于将反向抵押业务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一方面,保险公司承担长寿风险,依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确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后顾无忧。另一方面,老年人过世后,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

  险企暂无成型产品
  尽管保监会开始排查和统计险企以房养老的推进情况,但目前险企依然没有成型的以房养老产品面世。
  此前有市场传言称,包括平安人寿、泰康人寿、幸福人寿、合众人寿在内的4家保险公司已获得以房养老的试点资格,其中首家申请以房养老产品试点的幸福人寿正与保监会沟通相关产品细节,批复通过可能还需至少3个月。
  而事实上,目前仍然没有保险公司推出成型的以房养老产品。媒体人也在农历新年前咨询过相关保险公司人士,该人士表示,目前公司产品正在研究当中。
  申银万国研报认为,作为目标消费者的老年人群受到传统观念约束,预计实际业务规模非常小。另外根据某门户网站的调查显示,有九成网友认为我国推出“以房养老”概念“荒唐”,仅一成网友认为其有合理之处。在不少网友激烈的言论中,多数网友认为“无法接受,不确定因素很多且不靠谱”。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之前指出,“以房养老”为老年人在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国家帮扶之外,增加了新的选择,有利于盘活房产资源,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但“以房养老”在我国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受传统伦理观念、老年人预期寿命、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等因素的影响,在实施中难免存在制约条件,需要边试点边摸索。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保监会印发《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统计制度》,对21项主要指标进行了统计和排查。此外,保监会还要求参与试点的险企自今年3月份起逐月上报业务推进工作,以推动以房养老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