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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工伤保险新规强化单位责任

更新时间:2017-08-28 04:34
  【摘要】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职工的健康和安全,长沙市将发布2014年工伤保险新规,规定工伤认定要强化单位责任。下面小编带您了解具体情况。

  2月9日,长沙市人社局介绍,《长沙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办法》开始征求意见,如果你对这些条款有不同意见均可通过电邮或来信的方式反映。职工发生工伤,单位却不管不顾,有些拖了大半年以后,用人单位才想起要进行工伤认定,在现实中,这样的案例不少。“新规强化了单位的责任。”长沙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新规拟要求用人单位应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无故停缴工伤保险费,其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

  上述负责人称,“新的条款将更严,更细,有利于最大限度减少工伤认定的争议”。

  慧择提示:长沙市将出台的工伤保险新政策强化了单位的责任,并要求用人单位要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起的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一举措将有助于减少工伤认定纠纷,更好地保障了职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