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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扩大长护保险覆盖范围

更新时间:2017-08-27 13:39
  【摘要】老年人往往容易受到各种伤害,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也会下降。为此,山东青岛首创长护保险,积极应对老龄失能问题。

  山东省青岛市于2012年全国首创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长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从今年1月起首次扩大到了广大农村失能人员。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1月底,青岛市“长护”保险共有2.5万余名参保失能者享受了“长护”待遇,累计支出护理保险基金6亿余元,其中6000多名老人有尊严地走完了生命最后旅程。

  青岛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社区处处长马青介绍,青岛市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城市之一,2013年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占全市人口的18.9%,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占相当大比例。老年人的医疗护理、生活照料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

  2012年7月开始,青岛市推出“长护”制度,将原先的社区“家庭病床”、老年护理院的“机构养老”、二级医疗机构的“专护”统一合并、纳入“长护”保险保障,实行“社区巡护”“居家护理”“护理院护理”和“医疗专护”等多层次医疗护理方式,形成了家庭、社区、医院三位一体、相互承接的护理服务体系,建立了医疗、养老、康复、护理(“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新型医疗护理模式,填补了国内失能、半失能人员医疗护理保障的制度空白。

  马青说,青岛市“长护”保险基金来自于医保基金,用人单位和个人无须另行缴费。参加了医保的市民如因年老、疾病或者伤残等丧失自理能力,需要长期医疗护理时,其家属可到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评估后,根据参保人的失能状况和护理方式确定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

  慧择提示:今年,青岛市首次扩大长护保险的覆盖范围,将农村失能人员纳入长护保险的保障范围,共惠及2.5万余名失能者。这一举措大大减轻了家庭和社会的经济负担,也有效地填补了失能医疗护理保障的制度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