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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三举措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

更新时间:2015-02-05 12:20

  【摘要】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近日,沂水县主要采取三项举措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那么沂水县主要采取了哪三项举措呢?

  山东省沂水县以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管理举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合同聘用、考核奖惩、解聘辞聘等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共制定完善人事管理制度6项,以制度化建设推动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

  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制度。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范围,要求各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人员聘用程序、严格按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加强聘用岗位及聘期考核,为规范聘用合同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截止目前,全县事业单位19451人全部签订并及时续签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现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全覆盖。

  补充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部分条款。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合同》作为原聘用合同的补充文本,明确规定了聘用岗位、聘用期限、聘用等级、岗位任务目标及岗位职责。聘用合同做到具体详尽,明确了被聘者的责、权、利及双方的权力义务。同时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本系统不同系列、不同等级、不同岗位的具体岗位职责及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对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管理,切实做到聘用管理的具体化。

  建立事业人员惩戒工作联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与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形成了《关于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处分批准权限及办理程序的规定》的会议纪要,对事业人员给予处分的范围、权限和办理程序作了明确界定,理顺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沂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受行政刑事处罚等涉及人事编制工资福利有关问题的联动处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定期从县纪委监察局、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执法部门收集全县事业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等违纪违法信息,第一时间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处理,做到发现及时、处理恰当、处分到位。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沂水县主要采取三项举措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即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制度、补充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部分条款以及建立事业人员惩戒工作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