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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推新生育保险政策

更新时间:2015-03-27 09:54
  【摘要】近期以来,很多地区都积极推行新生育保险政策,肇庆市也是如此。据了解,肇庆2月1日调整生育保险政策,该情况备受很多参保人员的关注。

  从市地税局获悉,2月1日起,肇庆市将执行新的生育保险政策,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0.4%缴纳,上调至按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列入我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项目的有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生育津贴。

  调整后的生育保险待遇中新增了生育津贴待遇,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由用人单位或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肇庆市积极推广新生育保险政策,与此同时,上调生育保险费。此外,肇庆新生育保险政策新增了生育津贴待遇保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