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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管理41万省直职工生育保险

更新时间:2015-01-31 09:07
  【摘要】广东省多年来一直在完善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力图为广大参保职工带来更好的保险保障。据悉,今年广东省有41万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划归广州。下面是具体情况。

  个人仍然不用缴费单位缴费增加一倍
  去年9月获修订、本月起实施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参加生育保险。根据该规定,省人社厅近日发出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原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加生育保险的中央驻粤单位、省属单位及其职工,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调整为在本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地区参加生育保险。
  据了解,本次省社保生育保险划归属地管理,共涉及5000多家参保单位,涉及参保职工51万人。其中移交到广州市约有41万参保人,另外10万人划归至广东省各地市(除河源外,其他19个地市都有)。
  此次移交后,个人仍无需缴费,但单位缴费费率则可能会有所变化。据了解,原来省社保的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而广州市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5%。至于移交至广东其他地市的,单位缴费费率则按照各地市标准执行,目前各地市缴费标准不一,但缴费费率都不会高于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

  划到广州着数更多 可与医院直接结算
  对于原在省社保参加生育保险本次划归广州市参保的职工来说,着数更多,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普遍都有所提高。
  广州市人社局介绍,省市生育保险待遇差异如下:一是待遇结构有差异,省直的只有产妇补偿费一项,而广州市有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至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配偶男职工假期工资共计5项待遇;二是待遇发放方式有差异,省直的是一次性发放,而广州市则是按月发放;三是待遇享受条件有差异,省直的没有设定领取待遇的等待期,按时缴费即可享受待遇,而广州市规定了享受待遇时必须累计参保缴费满一年且同时继续缴费;四是医疗费结算方式有差异,省直的没有使用信息系统直接与医院结算医疗费用,而广州市可利用信息系统直接与医院结算生育医疗费。

  慧择提示:今年,广东省将直统筹生育保险划归属地管理,其中广州市管理的有约41万省直职工生育保险。今后,划到广州的省直职工着数更多,而职工个人仍然不用缴费,单位缴费增加一倍。这一举措将为广大职工带来更多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