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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进一步明确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

更新时间:2015-03-20 14:57

  【摘要】随着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者在城镇居住,在城区实现就业、创业。为了激发劳动者自主创业意识,促使就业规模不断扩大,近日,青岛市发出《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发出《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8项补贴的申领范围、标准、程序等,多项补贴实现提标扩面。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后,青岛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均可享受优惠政策,实现了同城同待遇。

  这8项补贴包括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等。按照原政策,已享受创业类补贴的人员,不能再享受就业类补贴。新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分别申请这些补贴,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的扶持范围。

  青岛市将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的申领主体,从高校毕业生、 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扩大到各类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或个体经营,以及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办的网店。同时,将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享受范围,扩大到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青岛市规定,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及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

  青岛市将职业介绍补贴享受范围,扩大到有转移就业需求的农村劳动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介绍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本市失业人员和有转移就业需求的农村劳动者,到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可按每人300元的标准享受职业介绍补贴。

  青岛市将创业类补贴在户籍地申领,统一调整为在创业地申领;将培训类补贴由在户籍地申领,统一调整为在户籍地和培训地均可申领。青岛市人社局将28项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服务事项下沉到街道(镇),各项补贴均可在街道(镇)人社服务中心申领,方便用人单位和百姓就近就地享受政策。

  新政实施后,对各类补贴资金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区(市),并由区(市)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或申请人。青岛市要求,审批过程中,能通过网络核实的信息尽量通过网络核实。

  此前,各项就业创业补贴的申领、审核、审批、拨付等环节,约需2个月到3个月。工作流程和资金审批流程调整后,各项就业创业补贴从提出申请到发放到位只需20个工作日。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青岛市发出《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高校毕业生、青岛市城乡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3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