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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变化

更新时间:2017-08-27 14:19
  【摘要】在2014年7月,佛山市公布一系列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变化,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有所上升。

  跨区医保每年只可选择一个区
  根据新政,从2014年7月1日起,在佛山市范围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跨区享受待遇了:原则上以参保地作为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但职工也可以选择以户籍地/常住地作为普通门诊享受待遇,在一个区内可以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不过,并不是全市可以任意互通,只能选择户籍地、常住地、实际工作地,一个社保年度职工只能选择一个区享受门诊医保。
  外来工子女买医保可享财政补贴
  7月1日起,在佛山市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若符合条件并参加居民医保的,将可享受同等的财政补助,最高可补贴544元。此举将使在佛山就读的44万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得到实惠。但请注意,随迁子女必须同时参加佛山市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单独参加其中一种。

  女性失业一次性可领3000多元
  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将从7月1日起实施。从下个月开始,失业女性可申请领取一次性的失业金,金额是以前的3倍,意味着失业女性生育可一次性领3144元。
  新的《条例》实施后,农民工还可以享受和城镇职工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此外,新修订的《条例》还增加了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

  新旧社保卡可转账
  2014年7月1日起,佛山将停止向旧卡划账了。但为免除市民在新、旧卡跨行转账遇到的问题,从7月1日起,新、旧社保卡可以实现跨行转账,操作手续简单。据悉,办理新、旧卡跨行转账无须收取手续费,旧卡里的钱将在下个月会转到新卡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10档缴费
  6月20日,在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调升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工作方案》规定,7月1日起,佛山“城乡居保”分10个档次缴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的360元至3600元,参保人可以自行选择缴费档次,实现了多缴多得,可增加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待遇38元~257元。此外,允许已享受城乡居保待遇(60周岁以上)和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

  恶性肿瘤放疗可单独报销
  恶性肿瘤放疗单独出来,取消了原来剩余月数的限制,患者享受到更多报销。昨日,佛山人社局公布《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特中恶性肿瘤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事项从本年度7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中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热疗)调整为(放疗)和(化疗、热疗)两个门诊特殊病种。享受恶性肿瘤(放疗)的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其待遇从受理之日起至当年度社保年度结束日止有效,限额标准:职工为4万元,居民为2万元。“享受恶性肿瘤放疗的门诊特定病人,取消了原来剩余月数的规定。

  特定病种就医要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日前医院都接到社保局的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佛山市参保人在市内医院进行门诊特定病种就医的费用结算和住院登记时,须凭社保卡或身份证才能办理。
  “医院在刷卡器读取社保卡或身份证信息后,才能为参保人办理结算。而当参保人办理入院手续时,同样须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医院工作人员对社保卡或身份证进行复印,入住病区后,医务人员根据参保人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再次进行身份核实。”佛山中医院相关负责人称。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患者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证件,就只能去社保局零星报销了。
  “如果参保人需要由家属代办结算时,代办人也须带齐参保人的社保卡或身份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前来办理。”

  慧择提示:2014年下半年,佛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经过调整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分10档缴费,外来工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