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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将实行新商业车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04:36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已走入万千人家。市民对于车险相关问题的关注度日益提升。近日,从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新商业车险条款将在佛山市正式实施,新的商业车险条款更加人性化。

  约七成驾驶习惯良好车主保费将下降
  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称,商业车险改革具有积极意义,主要表现在: 一是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改革后,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从第一批试点地区的运行情况来看,改革后商业车险单均保费同比下降约8.3%,其中约77%的投保人保费同比下降,绝大多数消费者获益。
  据介绍,保险费率方面,保险消费者承担的保费与风险匹配程度更高,实现了低风险的车主可以享受更多的保费折扣,高风险车主则需要承担更多的保费,从而发挥价格杠杆“奖优罚劣”的功能。以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为例,商业车险改革使赔款次数对保费影响更大。
  改革前,一年无出险记录的车辆,其无赔款优待系数是0.9,两年无出险记录的为0.8,三年及以上无出险记录的为0.7。改革后,一年无出险记录的无赔款优待系数是0.85,两年无出险记录的为0.7,三年及以上无出险记录的为0.6。以此鼓励车主安全驾驶,降低车险事故发生频率,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自家车撞伤自家人不能获赔”将改变
  对于市民关心的商业车险改革的一些变化,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保险金额方面,改革后的条款将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以及发生全损时赔偿金额的计算基础做了统一。
  据悉,投保车辆全损时,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付;发生部分损失的,则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总之,实现保额按投保车辆实际价值确定。
  而保险责任方面,一是增加了主险责任,如将原车险中“教练车特约”、“租车人车失踪”、“法律费用”、“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主险保险责任。
  此外,改革后减少了责任免除,如删除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除外责任约定,使保险条款更加人性化。
  再如,车损险中“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等责任免除,也在新示范条款中作出调整。

  慧择提示:此次改革后大众多车主的保费将下降,有利于减轻其经济负担,但保费下降的前提是他们必须要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另外,“自家车撞伤自家人不能获赔”这一现象将改变,有利于保障更多保险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