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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下发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函

更新时间:2015-01-21 11:30
  【摘要】众所周知,企业年金被认为是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故各地区都积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据了解,广州市已正式下发了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函,其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性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办事流程,今后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工作将全面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规范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函,广州企业参加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应不得超过全年工资的1/12,待退休时可一次性领取。

  按现行企业年金制度,职工参加了企业年金,将在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之外,还能一次或定期领取到一笔属于补充养老保险金性质的收入。企业年金没有固定的缴费基数,只有缴费上限,由企业和员工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单位缴费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12(约为8.33%),单位和职工合计缴费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6(约为16.7%),个人缴费比例也应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12(约为8.33%)。

  在“企业年金实施方案细则(范本)”中写明,“企业年金发展水平应与单位的经营状况相适应,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单位经营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年金方案”,“单位出现亏损、停业等特殊情况无法履行缴费义务时,可暂停缴费,职工同时暂停缴费,单位情况好转后恢复缴费,职工同时恢复缴费”。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广州市人社局表示,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可全程网上办,而且待遇可一次领取。此外,广州市将根据社会实践情况理性调整企业年金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