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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珠海将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7 10:08
  【摘要】为了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很多地区都开始积极成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珠海市也是如此。据了解,自2015年10月份起,珠海市将推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笔者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将从10月1日起整合现行的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新政将惠及该市25.5万城乡居民。

  目前,该市实行的新农保和城居保月人均养老金分别达414元和485元。根据该市新制定的《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决定整合现行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出台实施《办法》,强化缴费激励机制,继续提高养老待遇水平。这一新政实施后,该市财政将在2013年基础上增加投入4000万元,每年财政投入将达2.1亿元。

  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项新政在制度模式、缴费标准和待遇计发等方面,与原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整体框架保持不变,个人月缴费标准分60元、100元和120元三个档次,政府财政按个人缴费额的65%给予补贴,达到领取待遇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据了解,这一新政实施后,领取原新农保老年津贴人员改领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330元,增幅65%。为此,该市财政每年增加投入约4000万元,惠及2.2万老年人。

  为强化缴费激励机制,该市对缴费年限满15年(不含15年)以上的参保人,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鼓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此外,对参保缴费累计满12个月的人员或者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向其遗属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费,计发标准为参保人或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的12倍,能满足遗属办理丧事基本需求。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从今年10月1日起,珠海将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此同时,25.5万城乡居民将受益匪浅。此外,珠海还将上调农保老年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