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青岛市“一站式”办理门诊大病实施

更新时间:2017-08-27 22:05
  【摘要】近年来,青岛市社会经济发展繁荣,其医疗保险各项服务也在不断完善。目前,青岛市“一站式”办理门诊大病实施,门诊大病病种范围扩大。

  青岛市参保患者只需携带相关病种诊断明确的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社保卡和1张一寸近照等材料到自己选择的10家定点医院医保办,即可“一站式”办理门诊大病。医院可即时办理的门诊大病病种包括:1、恶性肿瘤;2、白血病;3、结核病;4、再生障碍性贫血;5、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6、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7、血小板减少性紫癜;8、溶血性贫血;9、真性红细胞增多症;10、原发性骨髓纤维化;11、过敏性紫癜并肾病;12、血友病。

  目前确定的10家定点医院分别是:1、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2、青岛市立医院;3、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4、解放军济南军区第四零一医院;5、青岛市中心医院;6、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7、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8、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9、青岛市胸科医院;10、青岛市肿瘤医院。

  据了解,因为青岛市门诊大病的种类及涉及药品数量繁多,因此报销比例情况十分复杂,“门诊大病的起付线标准不相同,有的是每个医疗年度670元,有的则是840元,此外还与患者是否住过院有关系。”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起付线是指门诊大病患者在报销时,先要支付一定数额的钱,之后的花费才能按照一定比例来报销。

  据悉,试点前门诊大病医疗费需要患者“先垫付后报销”,病人每次取药或做完检查后先垫付医疗费,一个医疗年度到期后将所有医疗费用发票拿到定点医院,录入结算系统后,再将报销费用核发给病人。“患者少则垫付两三千元,多的能垫付一万多元。”工作人员介绍,即时结算后,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其他费用由试点医院垫付并按月与市社保局结算。这样一来,病人无须垫付医疗费,有助于减轻患者的负担,大大提高医保服务效率。同时,门诊大病病例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医疗费用明细全部录入系统,有利于医院加强门诊大病管理和规范医生医疗行为。

  慧择提示:目前,青岛市已经确定10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参保人就可以“一站式”办理门诊大病报销,试点前需要患者“先垫付后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