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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用人单位职工全部纳入生育保险

更新时间:2015-02-25 11:12
  【摘要】众所周知,生育保险是我国政府积极推行的一项惠民政策,因此深圳积极扩大生育保险的参保覆盖。据了解,明年起深圳职工将纳入生育保险,而且该政策备受很多人的称赞。

  昨天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明年1月1日起将实施《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深圳用人单位的职工将全部纳入生育保险,涉及人数达到1000万,其中400多万基本医保三档参保人为此次新增纳入生育保险群体;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待遇中新增了生育津贴待遇。

  新增生育津贴待遇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孙煌辉说:“新政策一大亮点是规定本省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纳。”
  孙煌辉说,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简单说,新政策实施后,生育医疗费用由社保出,生育津贴也由社保出。具体怎么计算生育津贴呢?比如某企业有1000名职工,工资总额为一千万元,每月缴纳生育医保费10万元。职工甲每月工资6000元,职工乙每月工资为1.5万元。社保支付给企业的生育津贴为每名生育职工每月(30天)1万元,职工甲可以按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计发生育津贴,全部由社保发放;职工乙可以按照每月1.5万元的标准计发生育津贴,其中1万元由社保发放,5000元由单位补齐。

  未就业配偶可享待遇
  男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但是妻子没有工作也没参加生育保险,他参保是不是就是“为他人做嫁衣”?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的生育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深圳欲将用人单位职工全部纳入生育保险,与此同时,400多万职工将受益匪浅。此外,深圳还积极新增生育津贴待遇,而且生育津贴将高于职工原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