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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8 08:09
  【摘要】失业人员的生活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政府的重视,它关乎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绥化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14%。

  在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绥化市将企业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了14%。其中,市本级、北林区企业单位为330元/月,三个县级市为310元/月,6个县为300元/月;事业单位失业保险金标准维持不变,市本级事业单位为290元/月,三个县级市为270元/月,6个县为260元/月。据了解,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

  慧择提示:近日绥化市将企业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了14%,截至7月末,市本级、北林区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已达16366人,征缴失业保险费560余万元。这对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