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久遭诟病的养老保险“
双轨制”时代即将结束。近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得到通过,
养老保险并轨应从新员工开始。
养老保险二十多年“双轨制”画上句号
所谓的养老保险“并轨”,是相对于现在的养老金“双轨制”而言,即不同用工性质人员采取不同的养老金制度。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都由“单位负责”。养老金拉开差距是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国企改革开始,企业职工退休费用改为以社会统筹方式试运行,而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仍为财政拨款。199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统筹,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一直由国家财政负担。
在养老保险体系中,养老金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在退休之后,企业职工拿到的养老金通常是退休前工资的60%,公务员的养老金却是退休前工资的将近90%。数据显示,75.4%的企业职工养老金不超过2000元,92.3%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却都高于4000元。根据国务院昨日提交的报告,“一个统一”正是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具体而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养老保险并轨从新员工开始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认为,改变原有养老保险缴纳机制,尤其是改变大量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常年不缴费的习惯确实比较困难,即使并轨后这些人员缴纳的费用负担可能也不大。“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如何安排缴费,尤其是个人账户如何调整将成为相关部门需要解决的棘手问题。”张车伟表示,尤其是对于已经工作若干年甚至已经退休领了多年养老金的人员来说,这项制度改变后,他们的待遇也将发生明显变化。
对此,张车伟建议,并轨后的制度也需要与以前形成连续性,不能影响以往员工的利益,对于已经领取养老金的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员工不应改变其养老金金额,主要可以以新增员工作为切入点进行并轨。比如,此前深圳市采取的是“新人新办法”的做法,凡是在2010年7月13日之后新进入深圳市事业单位的职员,实行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每月个人按工资的8%、政府按13%的比例缴交;从2010年起进入深圳市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则一律实行聘任制,每月个人按工资的8%、政府按10%的比例缴交。
一揽子薪酬改革计划
如果说养老金制度改革解决的是所有城乡居民的公平问题,那么在此之前的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以及公务员工资调整,解决的则分别是央企内部分配不均以及以公务员职务、职级定工资的现状,未来将根据工作能力确定公务员待遇。
从2015年起,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将正式实施。目前,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是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之多。而根据《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改革后的央企负责人收入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8倍。至于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则把激励重心更多地放在级别和专业技术职称上,实行级别与工资待遇挂钩的政策。公务员薪酬的不合理在于,一方面,公务员抱怨收入低,另一方面,公务员的各种灰色收入却引人侧目。如何能在激发公务员群体活力的同时,为更深层面的收入分配改革打下坚实基础,则是公务员调薪政策的重要任务。
建立全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
取消“双轨制”,只是消除了城市居民养老金制度的不公平。而养老改革的终级目标,是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一个统一”相对应,昨日的国务院报告中同时提到“五个同步”,分别为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
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实施。
由于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
医疗保险起步晚,待遇水平较低是客观现实,目前全国还有1亿多人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除了上文提到的统筹层次较低,各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基金结余分布不均,也是导致地区之间待遇差别较大的重要原因。与此同时,数据显示,2013年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单一,导致养老金收益率难抵通胀。
为解决上述种种问题,养老金改革还将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统一规范制度和政策。报告中称:“职工养老保险要在完善省级统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筹资与支付责任,统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增强基金的互济性和抗风险能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基金省级统一管理,化解基金管理分散化的风险。”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我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二十多年“双轨制”即将画上句号。自此,我国将建立全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