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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明年拟将“伊马替尼”纳入医保范围

更新时间:2017-08-26 21:09

  【摘要】伊马替尼是一种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骨髓性白血病成人患者的急变期、加速期和干扰素治疗失败后的慢性期的口服药物。据报道,江苏省明年拟将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的“伊马替尼”纳入医保范围。

  

江苏医保于去年初陆续将治疗HER2阳性乳腺癌的赫赛汀等3种抗肿瘤治疗药品(简称“特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约4000名大病患者得到了特药保障,成为该项政策的受益者。媒体人昨从省人社厅获悉,明年拟将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的“伊马替尼”也纳入医保范围。

  江苏现状:最小的乳腺癌患者只有16岁
  江苏省人民医院副院长王水教授向媒体人介绍,以乳腺癌为例,江苏的发病率达到39/10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1岁到50岁女性成为最易患乳腺癌的人群。“而且呈现出年轻化的倾向,乳腺癌患者中40岁以前的占到了两成,我个人接触的患者中,年纪最轻的只有16岁。”
  “像晚婚、晚育、少育、不哺乳,饮食结构不合理、碳酸饮料、脂肪、蛋白质摄取量过多等等,都与恶性肿瘤的发病有关,也跟空气污染、食品不安全有关。”王水教授说,尽管女性恶性肿瘤发病机制等与多种因素有关,但与生活习惯的关联性是比较大。另外,除草剂、农药等产品含有类似激素类成分,都对乳腺癌有大影响。“一些女性盲目服用减肥药物、保健品等,使体内环境失衡,也与乳腺癌的增多不无关系。当然,也包含遗传方面的因素。”
  不少市民发现,自己的体检报告中会有乳腺增生,她们担心乳腺癌的发病会不会跟乳腺增生有关系?王水教授提醒市民不要担心,乳腺癌跟乳腺增生之间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乳腺增生几乎每一个正常的女性或多或少都有,而且跟乳房大小也没有关系。

  政策支持:3种抗肿瘤“特药”已进医保
  据江苏省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特药”制度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医保部门与药品生产企业谈判议价,把治疗HER2阳性乳腺癌的赫赛汀、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和胃肠道间质瘤的格列卫、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二线用药达希纳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并建立医保、患者、企业的三方共付机制,患者医疗费用比之前大大降低。比如,赫赛汀个人自付仅为原来的21%,格列卫个人自付仅为原来的12.5%。
  为了方便患者买到药,江苏已在全省13个市14家药店定点供应,全省各地按照统一的特药管理经办规程执行,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媒体人了解到,为了进一步降低患者费用,明年省人社厅拟将国产伊马替尼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使慢性髓性白血病患者,一年的治疗费用比格列卫又将降低50%以上。

  专家呼吁:“特药”进新农合,让农民也享受利好
  目前,能够享受特药制度的是江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参保人员暂未享受这一利好。王水教授呼吁,将这些“特药”也纳入到新农合,让更多的参保对象享受到。
  王水教授说,HER2阳性占乳腺癌患者的20%—30%,对这些患者,靶向治疗是非常重要的手段,目前在江苏,赫赛汀已经医保报销很大一部分,患者的支付比例明显减少,患者的经济负担明显得到减轻。“但目前新农合患者还是需要自费的,他们是更需要医保帮助承担部分治疗费用的。”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江苏省明年拟将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的“伊马替尼”纳入医保范围。此外,江苏省“特药”制度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能够享受特药制度的是江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