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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居民可通过保障卡享“两保”养老待遇

更新时间:2015-02-10 08:55
  【摘要】为了进一步保障广大群众的老年生活,漳州市不断调整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据悉,明年起,漳州符合条件居民可享“两保”养老待遇

  漳州开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卡发放工作12月3日正式启动。连日来,工作人员陆续将保障卡送至店地、白沙、大径、石坑、凌波五个社区5200余名60周岁以下的城居保参保居民手中。

  据介绍,发放工作预计于12月中旬完成,届时60周岁以下保障对象将统一建立养老保障个人专户。明年1月起,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即可通过保障卡享受被征地养老保障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原60岁以上已办理保障卡并领取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的居民,明年1月起,也可通过原卡享受上述两项待遇。

  此项发卡工作是开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中的大事。为确保完成工作,开发区城居保中心、社发局、建设银行以及各社区社保专职管理员组成工作小组,通过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利用工作日以及双休日向居民发放保障卡。

  据悉,下阶段,城居保中心将继续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体化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广大居民参保,做到应保尽保,真正把这项顺民意、得民心、惠民利的好事办实、办好,让开发区的好政策温暖千家万户。

  慧择提示:漳州市为60周岁以下保障对象统一建立养老保障个人专户。明年1月起,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且建立被征地养老保障个人账户的参保对象,即可通过保障卡享受被征地养老保障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