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拆分转让信托产品受益权让投资者面临双重风险

更新时间:2014-12-19 11:33
  【摘要】随着理财市场的快速发展,投资者对信托产品的流动性要求越来越多。针对这一市场,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开始推出拆分转让信托产品,其它互联网理财平台也看到了其中的商机。

  近期,高搜易平台推出的10元买信托的“信托宝”产品,就是通过拆分,转让信托产品受益权实现。据悉,“信托宝”的模式是,信托产品持有人以产品受益权为质押,通过平台获得融资,并以产品的本息回报兑付“信托宝”投资人。质押后,融资人等于获得了等额的信贷额度,可在额度内借取任意金额的资金,期限亦可按其需求来设定。“信托宝”本质是让信托产品持有人通过P2P融资,以产品为质押和主要偿付来源。从法律上看,这是一笔债权融资;但交易结果与信托受益权转让并无差别,不过规避了监管层对受益权转让的种种限制。

  不过,目前来看,这种变相降低门槛的拆分转让信托产品受益权让投资者面临双重风险,一是信托产品本身的兑付风险,二是在受益权质押环节上难以确保质押主体的合格性风险。

  实际上,相比拆分转让,今年互联网理财平台拆分销售信托产品的更普遍。近日,名为“梧桐宝”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出现在微信平台,通过该产品投资者只用2万元就可投资信托或私募产品,并享受8%至10%的收益。

  早在今年4月份,一家名为“信托100”的网站将信托产品的投资门槛从百万元级别骤降至百元级别,其中不乏中信、平安、川信等知名信托公司的产品。

  此后,多盈理财也推出1万元购信托。P2P平台雪山贷也千元开售中江信托产品,以“普惠金融”的口号打政策的“擦边球”,其实质就是团购信托。

  对这种“凑份子”购买信托的行为,业内质疑的声音非常多。因其违反了《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有关合格投资者满足条件的规定。

  银监会2009年发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投资人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而且,相关法规对信托产品投资者的收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亦有要求。
  不过从目前情况看,信托公司对这一行为都表示不知情,不赞成,但是互联网团购信托平台却仍是前赴后继。

  多盈金融总裁方瑞典表示说:“凑钱合买信托产品在民间已相当普遍,尤其在经济发达省市,民间资金比较活跃,理财意识也比较强。信托产品比较稳健,凑钱合买能让"小钱"获得百万元贵宾客户才能享受的高收益,其中的机会在理财意识较强的投资者中广受认可。”

  他还认为,信托产品收益权拆分后将有利于其转让和交易,将大大推动信托资产的流动性。

  不过,用益信托研究员表示,法律框架下的创新都应该得到认可,信托公司自建平台或是有益的尝试,但至于像信托团购平台那种打政策的“擦边球”的做法或有些牵强。不过,目前我国有些信托法律法规的外部环境确实和当初出台时的情景有很大变化。在互联网金融的大潮下,受益权能否拆分等信托相关规定有待完善。

  慧择提示:目前,拆分转让信托产品数量增多,但投资者也将面临双重风险。互联网团购信托平台开始前赴后继,进入这一市场,但投资者需要保持冷静态度,不可盲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