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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从量变到质变 回归资产管理本质

更新时间:2017-08-28 07:05
  【摘要】随着理财市场的不断繁荣,银监会开始积极重视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据了解,银监会鼓励银行理财产品开始直接投资,与此同时,银行理财业务将“二次起航”。

  银监会近日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允许商业银行以理财产品的名义独立开立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相关账户,鼓励理财产品开展直接投资,但股市仍为理财投资禁地。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指出:除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外,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代理销售银行理财产品,不得非法集合客户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上述办法旨在推动银行理财业务向资产管理业务转型,实现银行理财业务的规范健康发展。

  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从2004年到2013年,我国银行理财业务经历了十年的爆发式增长,十年间从零开始增长至10万亿,基本每年增加一个大型股份制银行的规模。表面上看,商业银行网点多,客户多,资本实力强,依靠上述优势把理财做大理所应当、不足为奇。
  而从更深层次来看,笔者认为下面两个方面的制度安排才是奠定银行理财快速增长的基石:一是预期收益型的产品定价制度,众所周知,券商、基金的理财产品均是以净值或是市值来定价的,而商业银行理财承接了原来表内负债业务的特点,采取预期收益型定价,在客户不愿看复杂说明书的前提下易于进行产品推广并被客户接受;二是期限错配制度,融资端期限通常较短,比如两三个月,对应的资产配置却是一年、两年甚至五年。一般而言,期限错配越严重,收益也就越高,而其中的流动性风险由银行自营提供保障。
  上述制度优势构成了银行理财发展的制度红利,对成就银行理财十年发展黄金期功不可没,最终资产管理界的“巨象”就此造就。
  但随着竞争充分、监管趋严,银行理财的制度优势正在逐渐丧失,如何让大象再次起舞,即如何实现银行理财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特别是在经济新常态下激发银行理财这一庞大资产的活力,支持实体经济升级换代,亟待金融监管层破局,其中制度改革首当其冲。

  回归资产管理本质
  《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将在实现理财资金服务实体经济以及促使银行理财回归资产管理本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首先,借助去杠杆、去渠道有助于实现理财资金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与前期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阶段,并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持续,在这一过程中需要金融机构主动作为,为避免在经济不景气阶段金融系统自我空转、不接地气,监管层政策导向的作用日益凸显。
  以往银行理财配置资本市场需要借助信托等通道,银监会此次针对银行理财的脱媒,使得理财资金能够直接对接企业的融资需求,有效缩短资金流动链条。鉴于银行理财资金存量巨大,必将使得整个社会融资成本下移,在国内经济增速承压的背景下为企业的增质提效提供重要保障,同时也有助于企业走出逆境、重塑竞争力。
  其次,此次《征求意见稿》旨在从根本上解决理财业务中银行的“隐性担保”和“刚性兑付”问题,推动理财业务向资产管理业务转型。
  《征求意见稿》明确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类型包括结构性理财产品、开放式和封闭式净值型产品、预期收益率型产品、项目融资类产品、股权投资类产品、另类投资产品以及其他创新产品等。意在引导商业银行发现组合管理类的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以及与资产不存在期限错配的项目融资类产品,改变理财产品的主流形态,使得风险和收益真正过手给投资人。
  近一段时期,不少银行已经发行了净值型理财产品。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临近,很多银行人士也表示净值型理财产品是未来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方向,是银行理财向真正意义的资产管理转变的必经之路。净值型理财产品没有预定收益,亦没有投资期限,产品每周或者每月开放,用户在开放期内可以进行申购赎回等操作。资金流动性远远高于一般的银行理财,但风险亦完全转嫁给投资者。
  不少投资者可能都习惯了以往保本加预期收益的模式,还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银行理财角色的转换,然而短期之内理财产品刚兑预期还难以打破,预期收益型产品仍占主导。
  但是从长远来看,银行理财向资产管理转变是大势所趋,是其回归本源的必然选择,随着新规之下产品设计逐渐成熟、品种日益丰富,投资者观念的转变也只是时间问题。
  银行理财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卸掉枷锁,打破传统观念,重塑盈利模式,使其真正成为资产管理家族的一员,在与券商、基金、信托间的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过程中推动我国资产管理市场的良序稳健发展。银行理财直接投资人身份的确立为理财业务确定了新航向,东风已起,二次起航指日可待。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银行理财产品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而且开始回归资产管理本质。此外银行理财将开始向资产管理转变,从而进一步促进理财市场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