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南京2015年度居民医保续保缴费正式开始

更新时间:2017-08-28 01:19
  【摘要】为了确保广大居民可以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南京市开展居民医保续保缴费工作。据调查得知,南京居民医保续保缴费将于本月25日截止。

  根据相关通知,参保居民个人身份未发生变化的,2015年底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及户籍迁入满10年的居民,2015年度续保统一由市社保中心负责办理,不需本人再办理其他续保手续。

  参保居民个人身份在2014年12月25日前发生变化的(如新增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以及低保人员、低保子女、特困职工子女,由本人或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2014年12月25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身份变更续保手续及续保缴费验证手续。 2015年底年满22周岁仍在校就读的学生,需携带相关学籍证明在2014年12月25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按“学生儿童”身份办理2015年度续保手续。如不办理,信息系统将统一按“其他居民”身份续保收费。

  通过代扣代缴的参保居民,可到任意一家工商银行柜面,办理建立社保代扣关联关系手续。如已建立社保代扣关系,可在2014年12月25日前,根据相应的缴费标准,将2015年度居民医保费存入已建立社保代扣关联关系的工商银行卡中,由工商银行统一代扣。

  直接到工商银行柜面缴费的参保居民可在2014年12月25日前,凭“南京市民卡”或《参保登记表》(黄联)到工商银行指定的网点柜面直接缴纳2015年度的居民医保费。新生儿办理当年医保参保登记后,可凭《参保登记表》(黄联)直接到工商银行指定的网点柜面缴款。

  相关人士称,凡在2014年12月25日前按规定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和续保验证的居民,2015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2015年度医保待遇。逾期不缴费或未足额缴费以及不办理续保验证的居民不享受2015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慧择提示:近期,南京2015年度居民医保续保缴费正式开始,参保居民可通过工行代扣代缴或是柜面缴费等两种方式缴纳2015年度医保费。在12月25日前足额缴费的居民,2015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2015年度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