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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乙肝病毒类药物纳入北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更新时间:2017-08-28 00:29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报销的药品品种也在不断增多。目前,抗乙肝病毒类药物首次纳入北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新版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该目录新增866种可报销的药品,抗乙肝病毒类药物首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新目录从7月1日起正式执行。

  此次发布的新版目录共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个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均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1292个,中成药1218个,还包括47个民族药品种;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22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3个。

  新版药品目录扩大了甲类药品范围,这类药品占到了目录总数3/4还多,参保人员可直接报销。

  不到1/4的乙类药品中,治疗糖尿病的罗格列酮、吡格列酮,由原来的个人先行负担费用50%降到10%。

  抗乙肝病毒类药物则首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新目录还增加了针对糖尿病、高血压等以及抗肿瘤的新特药,并放宽了原有的一些限制,如抗高血压药厄贝沙坦,原来限一级以上医院使用,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新版《药品目录》实施后费用仅由个人负担10%。

  慧择提示:目前,北京市执行新版《药品目录》。按照新规定,医疗保险报销药品新增866种,抗乙肝药首次入选北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