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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病种增加至26种

更新时间:2017-08-27 20:22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各类疾病发病率上升,人们的健康受到更加严重的威胁。为了进一步减轻患者家庭疾病经济负担,乌鲁木齐市扩大职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四种慢性病病种被纳入报销范围。

  血友病、老年性痴呆都将纳入乌鲁木齐市职工医保慢病病种。从2015日起,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新增4种,由原来的22种增加至26种,使得乌鲁木齐市成为全疆慢性病病种最多的地区。

  从乌市人社局了解到,此次增加的4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包括:血友病、阿尔茨海默病(老年性痴呆)、风湿性心脏病、耐多药结核病(MDRTB),这4种病种进入特殊慢性病后可享受70%的报销待遇。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按先行自付的相关规定执行。

  目前,职工医疗保险新增的4种门诊慢性病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门诊特殊慢性病用药及诊疗项目支付范围还未确定,将随后公布。

  乌市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处处长唐恒毅对此介绍说,新增的4种慢性病主要是根据乌市参保群体的慢性病发病情况,以及患慢性病后医疗费用个人承担的情况综合考虑,经专家论证筛选出的。

  此前,乌市的特殊慢性病病种包括:肺源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糖尿病、癫痫等22种。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乌鲁木齐市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增四种慢性病病种。其中,血友病、老年性痴呆等病种被纳入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人们的医疗健康得到进一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