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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失业保险相关规定

更新时间:2015-01-14 14:11
  【摘要】我国实施失业保险后,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一定的保障。尽管已经实施很多年,但仍有很多人对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不是很了解,本文将介绍长沙失业保险相关规定。

  长沙失业保险缴费时间
  缴费年限是累计的。例如一名劳动者工作满6个月后失业了,一段时间又再就业,如果再就业6个月后再次失业了,若该劳动者在两次就业期间用人单位和他本人都按照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6个月加6个月累计正好满了1年,这个劳动者就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哪些情形下将停止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民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机构介绍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长沙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是累计计算的,累计满1年并满足其他条件,将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此外,失业人员还要注意,以上几种情况将被停止发放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