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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十条”指明保险业未来发展方向

更新时间:2017-08-26 20:30

  【摘要】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保险业称之为保险“新国十条”,它给保险行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那么保险“新国十条”具体给保险业带来哪些影响呢?

  不久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规划了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宏伟蓝图,指明保险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提出“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和“到2020年,我国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的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国务院在今年8月份发布的保险“新国十条”中,明确了未来几年保险业的发展目标,并提出到2020年,我国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

  未来几年,我国保险业将呈现何种发展趋势?保险“新国十条”制定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保险业应如何通过创新向现代保险服务业转型?围绕这些问题,近日本报媒体人采访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院长孙健。

  媒体人:保险“新国十条”规划了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宏伟蓝图,指明了保险业未来发展的方向。您怎么看待2020年的保险深度和密度目标?

  孙健:关于现代保险服务业,李克强总理在今年7月份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用一句话作了精辟的表述。他说,“现代保险业对于中国发展既是短板,又是亟须突破的重点,具有一举多得的效用”。

  一方面,国内保险业依然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2013年我国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分别仅为3.03%和1265.67元/人,就算2020年我国保险深度达到5%,也还不及全球2011年6.65%的平均水平。另据中国人寿于2013年统计的数据,我国人均长期寿险保单持有量仅为0.1份,远低于发达国家1.5份以上的水平,我国保费收入要想赶上主要发达国家,也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现实的紧迫性要求保险业必须跨越式发展。仅从保险深度和密度的角度来看,要在7年后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就要求保险深度和密度平均每年分别增长0.29%和319.19元/人。然而在过去十年中,我国保险深度的增幅只有2008年和2010年超越了这个水平,保险密度更是没有任何一年增幅超过300元/人,增加最多的2010年也只有248元/人的增幅。由此看来,保险业的任务十分艰巨。

  媒体人:众所周知,保险业的发展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而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保险业发展的走向。您能预测一下未来保险业的发展趋势吗?

  孙健:综合国内外的主要观点,除了自身因素,保险业的增长至少要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和人口结构等宏观经济要素的影响。

  综合经济增长和保险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国内外相关经验,我认为,如果重点考虑人均GDP与保险业的发展,在2021年左右,我国人均GDP能达到15000美元,此时的保险深度可达4.6%,略低于保险“新国十条”提出的5%的发展目标,保险密度可达到725美元/人,略高于保险“新国十条”提出的3500元/人的目标。而到2027年左右,我国人均GDP能够达到2300美元,此时保险密度将为1394美元/人,保险深度将为6.1%,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此外,目前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动趋势也利好保险需求的扩张。一方面,自从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对于养老、医疗和护理的需求也随之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自2013年起,我国的劳动力资源逐渐下降,处在人口高峰的37岁以上的相对富裕的中年人,保障意识和理财能力不断增强,将成为创造保险需求的核心力量。

  媒体人:除了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外,保险业还应如何加强自身修炼才能向现代保险服务业转型、顺利实现保险“新国十条”提出的发展目标?

  孙健:事实上,保险业要发展、要转型,归根结底还是要依靠自身的服务创新。传统保险业必须积极主动寻找新的增长点,不断推进服务创新,只有主动求新求变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长期以来,社会将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狭隘理解为通过出险后的赔付来发挥补偿作用。殊不知,其内容更应包括加强防灾防损工作、帮助投保人进行风险管理、减少社会损失和保护投保人利益。这是因为,从本质来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防范、控制和减少风险不仅是保险业的主要职能,更是社会赋予保险业的重要职责。而且,无论是从人力、技术、信息还是资本来看,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都具有强大的比较优势,理应在整个社会的风险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因此,保险公司需要从单纯的卖产品向提供综合风险管理服务转换。如果保险公司能在出险前协助客户预防损失发生,出险后帮助客户减少损失程度,将会大大提高客户服务水平,从而赢得市场。同时,为满足市场经济微观主体风险管理的迫切需要,保险业还要积累足够的人力与技术资源,建立起完备的风险数据库,掌握各类企业、个人家庭的风险及损失的分布信息,掌握各种风险的诱因,优化企业生产流程,组织安全生产,协助个人和家庭进行财产、人身(特别是健康和意外伤害)、责任和信用风险的管理,消除风险因素,进行事前的损失控制,向微观经济主体提供全面而广泛的风险管理服务。

  媒体人:我们注意到,不仅仅是保险“新国十条”提出“政府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在保监会日前召开的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党委会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也提出,要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提升依法治国的效率。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孙健:保险业一面链接市场,一面接轨社会,因此在帮助政府实现社会治理方面,也有着其他任何行业不可替代的优势。保险业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也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一个是在市场领域,保险业对社会发展进步具有“溢出效应”,即保险业在服务客户的同时,能间接让整个社会受益;另一个是在社会领域,保险业或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不足,或承接政府职能转型所起到的作用。

  “新国十条”提出,通过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这从战略高度明确了保险业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工作全局的定位,为保险业如何发挥社会职能指明了方向。这也是对保险业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的认可,是对保险业在社会治理领域更好履行职能的殷切期望。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保险“新国十条”规划了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宏伟蓝图,指明了保险业未来发展的方向,不过,目前,保险业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此外,保险业要发展、要转型,归根结底还是要依靠自身的服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