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并一直在积极推动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参保工作的开展。据了解,
深圳市生育保险条例即将出台,受到人们的关注。
深圳市生育保险条例将提请出台
从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在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中,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78宗,刑事拘留63人,逮捕32人。”29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称,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深圳各
险种参保总人数达到4612.81万人次,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51.47万、1189.18万、1011.44万、954.74万、605.98万,各险种参保人数总量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但社保业务量不断增加与社保机构经办能力有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人口红利削弱、通货膨胀、投资运营渠道狭窄等加大了社保基金支出压力。为此,市人力资源部门将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深圳市重特大疾病
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探索利用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购买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并提请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生育保险条例》。
针对目前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滞后,难以适应政策法规的变化和参保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深圳将全面重构社保信息系统,逐步实行社保业务同城通办的经办新模式,使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可以不受注册地或户籍地限制,就近到全市任一社保经办机构的任一业务窗口办理各项社保业务。此外,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深圳将探索社保服务外包新模式,即委托商业银行代办少儿医保参保和个人缴费业务,委托
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参保人异地就医审核和现金报销等业务。
“基础型人才已现外流苗头”
报告显示,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深圳累计新增就业12.3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512万元,扶持5.76万人成功创业,直接带动就业13.46万人。但市人力资源部门坦言,各项就业政策之间并不均衡,援助性就业政策比重较大。就业服务机构和职能也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均有待提升。
“目前,深圳正在修订全市就业创业政策,将扩大创业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并重点推出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创业场租补贴等政策,改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另一方面,深圳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存量人才结构和人才引进质量也提出了新要求。据了解,截至2014年上半年,全市累计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3633人,其中杰出人才12人、国家级领军人才202人;全市共有博士后设站单位188家,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535人。
截至目前,共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677人。累计引进留学人员超过5万人,先后建立了16个留学人员创业园(产业园),当前在孵企业数1599家。但该部门直言,基础型人才外流的苗头需引起重视,而高技能人才总量也存在不足,结构性短缺严重。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深圳市经济特区生育保险条例即将提请出台,并将全面重构社保信息系统。此外,深圳市基础型人才逐渐显现外流苗头,深圳正在修订全市就业创业政策,以留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