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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欺诈暗流涌动 反保险欺诈在行动

更新时间:2014-11-05 10:17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保险行业繁荣昌盛,但保险欺诈事件多发,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秩序。为了打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我国保险行业的反欺诈工作一刻都没有止步,保险欺诈与反欺诈之间的较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保险欺诈暗流涌动
  保险欺诈并非新鲜事物,从保险业诞生之日起,欺诈事件就如影随形。数据显示,国际上的保险诈骗金额约占赔付总额的10%-30%,某些险种的欺诈金额占比甚至高达50%。保险欺诈不仅损害了保险消费者权益,造成保险服务资源浪费,还增加了保险公司运营管控成本,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各类保险欺诈活动也日益频繁。资料显示,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诈骗犯罪中涉及保险欺诈的仅占2%左右;到2000年底,这类案件上升到9%左右;到2012年,则升至12%左右。
  在我国,尤以车险市场与健康险市场上的欺诈行为最为突出。据专家的保守估计,目前约有20%的车险赔款属于欺诈,在北京90%市场份额的7家保险公司在2003-2006年的四年间,骗赔造成的保险损失约有28亿余元。车主或无中生有、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移花接木、转嫁保险责任,或谎报事故经过、利用假发票骗取保险赔偿,甚至利用一次事故向多家保险公司索赔。
  在健康险产品的销售与理赔过程中,投保人或带病投保,或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先出险后投保,出伪证故意骗取保险金,更有甚者,保险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专业化的较量
  保险欺诈活动的增加与保险行业自身的制度漏洞不无关系。
  同一车辆多次出险,同一地点同一电线杆被撞上百次,一套伪造的资料多处使用,这些拙劣的欺诈手法却常常奏效。最让人不能相信的是,甚至还发生过同一辆车在同一事故中先后在10个保险机构获赔30多次的怪事。这样的现象也说明,部分保险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不足,内部管理不够严格规范,而各家保险公司之间也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交流与数据共享。一些保险公司采取粗放式经营,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其基层保险机构和代理人为招揽客户,置相关法律、规章不顾,也为犯罪分子骗保埋下了隐患。
  如何对抗日益专业化的保险欺诈?业内专家认为,设立专门的调查管理机构或岗位,统一开展疑难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监控管理工作,或者聘用注册商业咨询公司的专业调查人员,进行疑难案件的调查取证等技术工作,引入调查人制度、“保险侦探”制度,以专业应对专业,才能使反保险欺诈工作更加有成效。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欺诈问题,各家保险公司必须强化承保理赔机制,完善各项理赔管理环节,把被动的“事后控制”转变为主动的“事前控制”。保险公司应进一步采取措施,大力加强风险管理。在保险承保与理赔方面,不能以牺牲风险控制为代价。加强核保,消灭欺诈于萌芽状态;加强核赔,把好防止保险诈骗的最后一关。同时,反保险欺诈需要整个保险市场联手行动。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近年来建立了车险、意健险数据平台、车险理赔数据平台,实现了数据信息共享、分析,完善了反保险欺诈的会商机制,并建立了与社会相关职能部门的互通联系,多方并举,减少了欺诈者的可乘之机。

  反保险欺诈在行动
  通过科技手段发现欺诈漏洞,并联手行动成为反欺诈的杀手锏。北京保监局、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联合成立了反保险欺诈海淀中心,建立完善了“北京市车险风险信息系统”及反保险欺诈合作机制,开通了反保险欺诈举报电话及邮箱,不断加大对车险诈骗行为惩处的宣传,保险诈骗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前不久,北京地区某财产保险公司接到举报:该保险公司一名业务员违反相关规定,在外与人合伙偷偷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白天他在公司上班,晚上回去打理自己的工厂。利用职务之便,他的修理厂代为理赔的车险赔款,总比别的厂家高。接到举报后,公司派出身份隐秘的独立调查人员秘密查访。一周后,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摆在公司领导的办公桌上。
  隐秘的独立调查人,实际上是保险公司内部的专业反欺诈人,他们直接受公司总经理领导,不与其他职能部门横向联系,他们从业经验丰富、业务流程熟悉,而且具备较强反欺诈能力,专门开展打击骗赔行动。
  随着反保险欺诈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2012年10月,北京警方成功破获了以刘勇为首的保险诈骗集团,该团伙诈骗各个保险公司的费用高达近百万元人民币。他们组成了一条骗保产业链—先是由车主提供汽车,再由汽修厂的工人制造假事故,最终出面的是保险公司的定损员。为了骗得更多赔偿,该团伙还购置了几十辆曾遭遇事故的奔驰、宝马等名车互撞,借以扩大损失骗取保险赔款。
  在这个团伙的办公地点,警方共起获了涉案假公章45枚,假身份证67个,银行卡760张。“对于不配合造假的保险公司定损员,他们会拆掉其所驾车辆的轮胎,进行殴打与恐吓。”调查人员称。
  今年7月28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共计39人受到法律惩处,其中包括车主、被保险人、修理厂员工、社会闲散人员、保险中介代理、保险公司定损员等。

  反保险欺诈任重道远
  保险行业特别是车险经营之所以经常处于亏损边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保险欺诈的泛滥。
  保险经营具有经营链条长、涉及主体多、保障范围宽等特征,往往成为恶意欺诈者的攻击对象。在市场经济中,保险公司作为一个普通法人,如果没有法律保障,没有行政、司法机关的支持和行业组织等方面的配合,很难完成对保险欺诈案件的调查取证,更谈不上对保险欺诈的有效防范与打击。在保险监管部门指导下,由行业组织牵头,多方共同参与,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保险欺诈防范体系、采取必要措施对保险欺诈进行有效的遏制与反击,才能更好地推动保险业健康发展。
  形成保险欺诈的原因很多,不仅有社会、经济、人性的因素,也牵涉到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和社会法律环境等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保险欺诈的手段将越来越隐蔽化和专业化,识别保险欺诈将变得越来越困难,这场“魔道之争”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平息。
  保监会《关于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反保险欺诈工作的目标任务,即构建一个“政府主导、执法联动、公司为主、行业协作”四位一体的反保险欺诈工作体系,反欺诈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欺诈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欺诈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显著提升。
  随着反保险欺诈工作的日益深入,社会公众也会进一步加深对保险欺诈危害的认识。“我们要充分发挥反保险欺诈委员会这个工作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防止投机性的保险欺诈行为;同时重点打击职业型欺诈,加强行业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联合查处保险诈骗犯罪团伙,优化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称。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保险欺诈时刻在吞噬着保险行业的盈利空间,欺诈活动日益频繁。目前,保险行业反保险欺诈在行动,一系列反保险欺诈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但未来反保险欺诈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