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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6 05:28

  【摘要】多轨制和碎片化是当前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特征,也是备受诟病之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提出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据报道,近日,珠海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日前,珠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印发了《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将原新农保老年津贴统一改为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330元。

  与此同时,该办法对珠海市民的养老金缴费标准也进行了统一,撤销了原有的城居保个人月缴费标准为120元的规定,缴费标准改为60元、100元和120元三档,与原新农保个人月缴费标准进行统一。

  办法明确养老金最多可缴费到60岁,参保人在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时,除了财政给予每人每月330元的基础养老金外,对缴费年限满15年(不含15年)以上的参保人,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鼓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

  除此之外,办法中还新增丧葬补助费项目。据了解,参保缴费累计满12个月的人员或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向其遗属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费,计发标准为参保人或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的12倍。

  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珠海已发放养老待遇1729.5万元,即时受益人群达4.55万,月人均养老金达456元,待遇水平处于全国前列。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珠海印发了《办法》,其中提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330元。此外,该办法对珠海市民的养老金缴费标准也进行了统一,缴费标准现改为60元、100元和120元三档。